凡那比颱風天然災害補助,申請截止日期10月17日
凡那比颱風天然災害補助,申請截止日期10月17日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昨(28)日下午1時30分在身障中心召開凡那比颱風天然災害補助作業會議,召集33個鄉鎮市公所社政課長及承辦人員說明此次救助流程,以簡明迅速及確實為主,並發放簡易說明單供各公所發放予民眾參考。
社會處長李涂怡娟說,此次淹水範圍廣泛且各處積水區域消退甚快,因此需要公所儘速進行現場勘察,收集相關佐證資料,以利補助作業流程正確性,此次民眾家中淹水超過50公分者,須檢附天然災害勘查表、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證明照片及郵局存摺影本,由戶長提出申請,如屬租賃房屋者須檢附租賃契約以茲證明。
社會處表示,由於淹水補助係協助實際居住者,因此籍在人不在者,不列入補助,因為去年莫拉克颱風之後,縣內部分地區同址分戶籍數量明顯增加,所以這次對同址分戶的補助申請將列入重點抽查項目。
社會處說,這次淹水救助申請結合鄉鎮市公所、戶政事務所及縣府共同進行,採取證件齊儘速審核及縣府統一撥款方式辦理,因此務必請民眾儘速申報以利作業,這次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17日,請民眾務必遵守規定。
縣府並印製凡那比颱風救助申請注意事項傳單,內容包括有:淹水補助,農業損失申請、汽機車牌照稅及國稅如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5項減稅之簡易說明,歡迎民眾就近到公所索取或屏東縣政府,相關資料也可自屏東縣政府網站搜尋,社會處諮詢電話:(08)7378402,歡迎民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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