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稅單」是民眾痛苦的深淵
稅務人權
上次到台大法學院旁聽租稅人權研討會,巧遇文化大學法律系范教授,向他請教了一些稅務
人權的相關問題,他提到,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設置的目的,是讓國稅局官員有機會去反省他
們的所作所為,若是侵犯人權,有補救的機會。
但就我所知,如同康世儒委員在立法院質詢時所言,「訴願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皆是財政部
「自己人」,就好比馬總統即將設立的「廉政公署」,找來的若都是司法界的「自己人」,那它
的公正性,就會令人非常懷疑。
在行政訴訟中,民眾(即原告)常被不公平的賦與舉證責任,勝訴率低,范教授也笑著承認,
他當初擔任律師時,幫當事人在行政法院中打的官司,從來沒贏過。
即使幸運地,民眾勝訴了,行政法院的判決書也會註明:「另為適法處分」,國稅局仍可改
一下金額,再開出稅單,民眾再度面臨複雜、冗長的複查、訴願、行政訴訟程序,沒完沒了。
「萬年稅單」像永遠不見天日的稅務黑洞,它吞噬的,不僅是民眾辛苦的血汗錢,還有政府
的誠信,還有公理,還有正義,還有人權,還有…。造成這麼令人痛苦的深淵,到底是誰的責任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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