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若有似無的家──家暴受害者如何拿回人生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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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個月以來的台灣,因為幾位名人的情感風波,讓家庭暴力的議題又浮上了檯面。

      

對於家暴的評判標準和法律懲處,一直是人們熱衷於討論的內容,每個人的觀點不一,各持己見。而那些出現在茶餘飯後談話中的受害者們,該如何保護自己?在遭受到家暴時,是應該忍氣吞聲,還是運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逾兩年,民眾因封城或遠距工作,待在家中的時間拉長,間接導致家暴風險顯著提高。

 

   根據我國衛福部公布的年度統計,2020年家暴通報被害人達到11.4萬,相較2019年增加一萬人,再創歷史新高。

 

家庭暴力讓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他的健康和尊嚴。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經常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與其困在不像家的家,她寧願當無家者

臺北車站廣場前,無家者劉阿姨講述起自己受家暴的案例。

 

       「我做了一段時間,他們把我的證照什麼的都偷光光。」

       「他們要殺我,他們要我的命!」

 

微涼的夜晚,在人來人往的臺北車站站前廣場,無家者劉阿姨娓娓道來她的遭遇,話語中滿是憤怒與無奈。

 

劉阿姨來自臺中的一個書香世家,親友中不乏教育和政治界人士;她也曾在美國待上一段時間,訪談過程中,時不時穿插著標準的美語。

 

四年前的某一天,人在美國的她,得知父親驟逝的消息,於是趕緊訂了機票,回臺奔喪。然而,這一次回家,卻讓她發現自己似乎再也沒有家。

 

回到臺中老家後,劉阿姨的兄弟姐妹多次偷竊、盜用她的身分證、護照、駕照等證件,不僅害她無法繼續工作,還曾讓她被誤認有酒駕,差點因此成為代罪羔羊;但更嚴重的是,她的帳戶也莫名遭到凍結,這麼一來,沒證件、沒護照、沒錢花用的劉阿姨,短期內再也去不了美國,為了逃離「親人」設下的天羅地網、謀取生路,只好被迫離家出走,前往陌生的城市獨自漂流。

 

四年前,劉阿姨的遭遇,其實正屬於「家庭暴力」的一種。

 

在既定的印象裡,夫妻其中一方遭受另一方的肢體暴力,才是「家暴」,但在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簡稱〈家暴法〉)中,其實有更詳盡的定義。

 

根據〈家暴法〉第二條第一款,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而根據同法第三條,家庭成員包含以下四類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訪談過程中,劉阿姨雖然沒有表示是否遭到家屬施以身體上的不當對待,但她精神和經濟等層面所受的不法侵害相當嚴重。

 

 那麼,身處家暴環境之中,劉阿姨是否曾對外求援?

 

「報警,報警也沒用,我弟弟就是警察。」

 

原來,劉阿姨不是沒有想過報警,而是因為傷害她的兇手之一,正好就是「人民保母」。

 

 

 

 

面對家暴,獨自承受或尋求解脫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楊華中(右1),分享曾協助過的受暴婦女個案。

         

家暴議題不會只在新聞上出現,家暴一直存在我們周遭,甚至可能每天都在我們社區鄰里間真實上演。

 

早期的家暴受害者對於遭受的痛苦,往往只能隱忍。華人家庭受傳統家庭文化影響很深,家中出現暴力紛爭時,通常會由長輩出面調解,常常都會被「大事化小」的解決。「家醜不可外揚。」簡單的一句話,讓自古以來多少的家暴受害者,只能默默的將怨恨往肚裡吞,一生都活在陰影之下。

 

華江里里長楊華中向我們講述了他曾經碰到的案例。一位外籍配偶,受到了丈夫,甚至是岳父的虐待,因為語言、文化的隔閡,讓她難以對外發聲,就算想要離開,也無處可去。長期下來,她在情緒、身體上都飽受折磨。

在與當地的其他外籍人士培養交流後,她開始向這些朋友訴說起她長久以來遭受的暴力對待,事情終於傳進了里長辦公室。在里長的協調,與社工的介入下,她終於脫離了家暴的苦海,在一個更美好的地方,開啟嶄新的生活。

 

隨著社會的發展,種種的因素改變了家暴的風貌,在不同的環境下,發展出不同的解決方式。現今社會男女知識水平逐漸提升,女性不再只能依附在丈夫底下,言聽計從;家暴受害者面對不公,不再只有忍耐,他們如今更懂得尋求幫助。現今很多公眾人物,面對家暴,會選擇將證據訴諸媒體,公諸於世;很多的弱勢者,也都在親友的鼓勵之下,勇敢的找尋法律的途徑,為自己發聲。

 

 

 

 

受家暴不可恥!為自己發聲,扭轉人生!

 

里長楊華中呼籲,民眾如果發現街坊鄰居不幸遭遇家暴,應協助撥打113、110專線通報,相關單位會轉達里辦公處,里長將委託社工前往案主家中訪視,協助進行後續的扶助。

 

除此之外,內政部家暴及性侵防治委員會與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的「愛情反恐CSI守則」,也是值得參考的家暴處理方式。

「愛情反恐CSI守則」,有助民眾更理性地應對家暴。

 

        首先,透過「商談(Consult)」,讓親友及專業人士了解目前的情況,尋求解決之道;再來,必須保持冷靜,以「安全(Safety)」為優先考量,注意對方釋出的危險訊號,擬定因應策略保護自己;最後,經由與施暴者溝通,要求「實行(Implement)」改進的行動,並觀察對方是否坦然面對錯誤、願意接受情緒控管相關課程,確保承諾能逐漸落實。

 

面對家暴,選擇獨自忍讓並不會換來寧靜,更難以喚回幸福!唯有勇敢面對,並且積極尋求協助,才有機會拯救自己。

 

 

受訪者:情緒管理講師-王淑俐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楊華中

            臺北車站街友-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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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21.12.22

Jas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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