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恐怕很難想像,我國的菸害防制法已經長達14年沒有修正,所以有許多條款早已不適用於今天的台灣,例如存在台灣好幾年的加熱菸及電子煙就是這14年間出現的產品,目前處於法規模糊地帶。
去年好不容易盼到衛福部把含括加熱菸及電子煙相關規範的菸害防制法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核,卻一拖就是一年多,讓立法院的委員們就算想審也審不到。由於中央遲遲沒有修菸害防制法,各地方縣市政府便開始自行推動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先行管理或禁止,造成一國多制的情況,真的可以堪稱十分混亂!
反菸團體有稱作高道德的神功護體 遊說無往不利
不論是在行政院進行公文旅行長達一年多的菸害防制法草案,還是各地方縣市在推動的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背後都有反菸團體的影子。有鑑於他們多年來為了遏止菸害努力不懈,政府單位跟他們合作多年有一定信任度,民眾長期看到他們的反菸宣導也有一定知名度,更別提幾十年累積下來的道德高度,所以當此次反菸團體遊說行政院以及各縣市議員時,幾乎沒有人不賣他們面子。如今結果就是連懷胎十月後現在小孩出生都滿月了,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還是沒送到立法院審查,而各地方縣市也都開始推行自治條例禁止電子煙甚至加熱菸,原因就在於反菸團體認定不論電子菸還是加熱菸,都應該全面禁止,甚至不允許反對這論述的聲音出現。
真是反菸嗎? 還是在護紙菸?!
漫威蜘蛛人中一句經典台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反菸團體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一舉一動都能牽動政府政策,實應三思而後行!據反菸團體所說,加熱菸與電子煙都特別吸引青少年,是未成年族群使用率極高的產品,因此非禁不可!可是相比之下,實際上直到今天台灣青少年使用率最高的仍然是紙菸,若照反菸團體的邏輯,他們遊說行政院或是各縣市議員的時候,是否應該提倡連紙菸一併禁止才對呢?更遑論紙菸對身體的危害程度早已被各國科學研究數據證實,要禁也應該先禁紙菸才對!
再者,衛福部擬定的菸害防制法草案中不乏更嚴格管制菸害的條文,像是增加菸包上警示圖文面積、室內全面禁菸、提高合法吸菸年齡到20歲等,都是其他國家實施後證明可有效降低菸害、降低吸菸率的政策,可惜反菸團體單純為了反加熱菸與電子煙而想盡辦法擱置修法,卻忽略了身旁精於算計的紙菸商們正額手稱慶! 因為除了可以在史上最嚴苛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中逃過一劫,還賺到反菸團體的幫忙去推動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排除潛在的競爭對手! !
唉~說來諷刺,紙菸商過去最大的敵人是反菸團體,如今最大的幫手竟也是反菸團體,只盼反菸團體能看清這一切的因果關係,別再被紙菸商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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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商其中也有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