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8),媒體大幅報導:高雄市政府決定今年9至12月,辦理國小營養午餐全面免費,中央補助款不足的部分約1.07億元,市府將以追加預算支應。本會對市府立場的前後不一,深感不解!
今天(3/18),媒體大幅報導:高雄市政府決定今年9至12月,辦理國小營養午餐全面免費,中央補助款不足的部分約1.07億元,市府將以追加預算支應。本會對市府立場的前後不一,深感不解!
媒體指出:由於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中小營養午餐全面免費政策」,高雄市僅得到1.55億元,但若國中小全面免費,總經費約需5.63億元;因此,「多方考慮之下」,市府決定以中央補助款,配合市府追加預算,先辦理99年度9至12月的國小營養午餐全面免費。
去年12月30日,本會就曾發表聲明,反對教育部這個「不排富免費午餐」政策;同時,我們也讚許高雄市教育局長明快表示「高雄市不會跟進」,並期望局長能繼續堅持這個立場。之後,本會也曾向教育局長確認,蔡局長也明確表示:未來,教育局將不再另列經費,僅會以教育部補助之額度,平均降低每生之午餐費。如今,市府立場昨是今非,實在令人遺憾!
本會多次強調:我們贊成提供免費營養午餐給經濟弱勢的學童,甚至應該包括所謂「近貧者」與「新貧者」的家庭子女;據我們所知,目前高雄市政府也已經這麼做了。我們反對的是:把已經不足的教育經費,用在並不急迫的「全面免費午餐」上面。
過去,許多比「全面免費午餐」更重要的事,教育局都以「經費不足」為由,請大家共體時艱,例如:
一、《學校衛生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40班者,應置護理人員1人;40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2人。」但高雄市仍有許多40班以上的學校校護只有1人。
二、《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用予需要」,但高雄市的免費教科書卻只夠1/4的學生使用,令學校頗為困擾。
三、不論台北市或台灣省各縣市,身心障礙學生的團體保險,政府都全額補助,唯獨高雄市政府沒補助。
四、《特殊教育法》規定:「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學校應減少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或提供所需人力資源」;但這幾年,高雄市在「減少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及「身心障礙學生教師助理員」的申請案,審核標準卻愈趨嚴格;令許多需要協助的特殊生無法得到充分的協助。
五、高雄市許多學校的水電費、修繕費不足,已是人盡皆知的事;許多學校急於向家長募款,已是在應付此種「基本需求」。
六、去年H1N1期間,因停課而於假日補課之教師鐘點費,教育局也全面不發,規定僅能以補休代替,不但影響士氣,也造成學校的困擾。
七、此外,本會多年來呼籲的「降低班級人數」、「增置學校輔導人力」等等真正的友善校園制度,高雄市也都未見足夠的進展。
以上,難道比「全面免費午餐」不重要嗎?那麼,如果「全面免費午餐」可以追加預算,我們也要求市府針對以上項目都追加預算;未來,如果市議會同意「全面免費午餐」的追加預算,我們也要求市議會同意以上全部的追加預算。以示公平!
我們不禁要說:如果大家批評教育部的「國中小全面免費午餐」是政策買票,那麼,高雄市政府的「國小全面免費午餐」也難逃「五十步笑百步」之譏!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于居正 0922-5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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