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記者會 【轉貼自屏縣府】
日期: 2009/8/28 發佈人: 新聞行政科 張淑麗 發佈單位: 屏東縣政府
副縣長鍾佳濱說明淹水救助金的發放程序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28日召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記者會表示,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通過後,災民安置以進住營區優先,不建組合屋或中繼屋;房屋毀損或地質滑動必須遷村,才由政府建永久屋。
鍾佳濱說,縣政府感謝各界援助,但興建組合屋的計畫中央政策有調整,縣長曹啟鴻積極與各部落族人及研商,並訂在近日內邀集佳冬、林邊、牡丹、來義、三地門、霧台等鄉災民代表開說明會,讓他們了解政府的政策,並傾聽他們的心聲,以決定未來是遷村或住永久屋。
鍾佳濱表示,有關淹水救助金的發放,到28日為止,各鄉鎮公所送件到社會處後,已發放包括新園鄉(仙吉、烏龍、興龍、南龍、中洲、港西、五房、鹽埔、共和等村),萬丹鄉(後村、灣內村),枋寮(新龍、大庄村),崁頂(越溪、港東村),佳冬(六根村),高樹(菜寮、司馬、舊寮、新豐、泰山等村) 共2150戶。連同之前佳冬、林邊已發放的8307戶共10457戶。
鍾佳濱說,南州、竹田、潮州、新埤、屏東市、恆春、九如、萬巒等鄉鎮市也受理收件作業中,縣政府隨收隨辦。縣政府已先公告主動認定的災區範圍,並受理不在認定範圍內,但有淹水事實的住戶提出申請,必須透過鄉公所提出受災戶郵局帳號,才能將錢匯入。
鍾佳濱說,每個縣市做法不同,有的縣市是抓一個概數直接撥款給鄉鎮公所,由鄉鎮公所代發,屏東縣為為避免日後造成公務員涉訟的問題,過去九二一重建經驗中,受災戶認定的標準有疑異,有些村里長遭司法追訴,官司還在纏訟中,這樣不愉快的經驗,讓屏東縣政府更認真處理淹水救助金的發放。曹縣長28日指示,只要郵局和其他金融機構配合,公務人員在假日也會加班儘可能把淹水救助金發放出去。縣政府財政處和社會處28日與台銀聯絡,先匯款二億元到郵局的帳戶,29日郵局配合辦理轉帳業務,受災戶在假日也可領到救助金,這是全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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