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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絕食支持者清楚表達 : 公投案於審查結束前第二次送件,是符合公投法第13條之規定!

2018/09/1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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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07年9月18日晚間8時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兼執行長黃士修,在絕食抗議現場露天而坐,身後國旗所覆蓋的,是一箱箱裝有約 2萬4千份連署書的紙箱(如圖一所示,黃珍妮拍攝),似乎代表著他正在努力捍衛著,這約2萬4千位中華民國公民,所支持的「以核養綠」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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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旁邊張貼著已絕食126小時的看板(如圖二所示,黃珍妮拍攝),支持者們在翻頁時,會不斷的將其除以林義雄絕食的5小時,來換算是幾個林義雄單位,還會用擴音器呼籲,不論是否反核,期盼大家一起來促成此公投的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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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抗議事件發生後,本平台於9月16日刊登出9月15日公民記者獨家專訪(參考新聞網址https://www.peopo.org/news/378727),

不久,「以核養綠」公投小組就曾於當日主持到場約百餘人之「忠犬護主、我護民主」活動(參考新聞網址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15000778-260407)。

後來,中選會再發新聞稿,列出法條以重申其立場,還是拒絕收件(參考中選會新聞網址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8493)。

9月17日,本絕食抗議行動躍上外國媒體,美國富士比刊登出國際環保人士謝倫伯格的一篇名為「臺灣政府在拒收挺核公投團體連署書後,引發絕食抗爭」的報導(原文新聞參考網址https://www.forbes.com/sites/michaelshellenberger/2018/09/17/taiwanese-…,國內報導參考網址http://gotv.ctitv.com.tw/2018/09/966531.htm)

直到9月18日的今天,早上,中選會才派人親送一紙公文給絕食第6天的黃士修,導致他當場淚控中選會--目無法治(參考支持者提供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LXkAC01UA,參考新聞網址https://www.udn.com/news/story/6656/3373893,中選會新聞網址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8500)! 

面對如此困境,另一位支持者廖彥朋於當天親赴電視新聞政論節目說明現況(參考新聞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VXwx9cHgzg)。直到夜晚,絕食抗議現場還是聚集了數十名支持者默默地圍繞在旁陪伴,樹上掛著印有「核能不能廢  救救你的肺」的訴求布幔,上面留有許多到場支持者的親筆簽名(如圖三所示,黃珍妮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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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在現場詢問他們對於中選會所發的新聞稿,有何看法時,一位製造業從業人楊茂豐欣然同意接受記者的採訪(如採訪影片,黃珍妮製作),他有條不紊的說「目前中選會不斷在媒體上放話,說接受補件是違法的,依據公投法第13條規定,當主管機關收到公投領銜人提交的連署人名冊,經審查後,若有不足額者,將會通知公投領銜人在30日內進行補件,這是審查後通知補件」,「我們現在做的是在審查(完成)前進行第二次送件」,「依據公投法規定,進入第二階段後,有6個月的時間蒐集連署書,這6個月期間所收到的連署書,都具有法定效力,沒有道理,也沒有法條,可以限制送件次數」。記者詢問,「若收了你們第2次、甚至是第3次送件的話,這樣對其他的公投案不公平,那你們覺得呢?」,他回答「沒有任何法令依據、沒有正式的法規、行政法令(命令)表達不得收受公投的第2次送件或第3次送件,在沒有修法以前,中選會都應該依法辦理」。

面對如此僵局,黃士修已因此提出假處分(參考新聞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9180305-1.aspx),當晚,黃士修於絕食第127個小時,也就是25.4個林義雄單位時間,網路直播(參考支持者提供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MA86WbH45c),虛弱的他刻畫著未來的公民行動,他陳述著,若是他倒下送醫,廖彥朋將會接續絕食抗議!...若是廖彥朋倒下了,還會有第3個人接續著絕食抗議...。

在本新聞發布前,黃士修已於107年9月19日上午10時30左右被媒體發現心跳加速、血壓上升,緊急通知救護車,目前送往台大醫院治療(參考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5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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