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915推動以核養綠公投成員廖彥朋澄清,其訴求是第二次依法送件,中選會的拒絕是違法濫權!
「以核養綠」公投案送件爭議持續延燒,「核能流言終結者」臉書社群成員,熱心的將此事件的始末製成圖片(如圖一所示),以便讓不知前情的民眾,能夠一目了然。
細查這段時間的新聞報導及其成員的紀錄影片,可知其送件爭議過程,事實經過如左:
1.由前總統馬英九所說的「保險補件」(參考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357717),
2.到中選會的事前確認"補3萬份加正影本應2、30箱"(參考其成員提供之網路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Ql3Fobp8mY),
3.再到中選會綜合規劃處科長廖桂敏當日卻稱其已於之前完成簽收,若要再「補件」是指依據中投法第13條所送的資料有缺漏時,會再通知其補件(參考新聞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913/1257964.html),
4.該成員們當時亦提出其為再次送件,還手持法條質問該科長,並請其明確指出當時拒收是依據何法(參考其成員提供之網路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YTvzCPRTtM),
5.後來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卻改稱沒有同意這樣的事,將此說詞對照前第2項由成員提供的影片,中選會確實改變說詞,有憑有據並非該新聞所稱之羅生門,對於記者詢問是否會派員協調之問題,陳朝建還不斷堅稱"本件沒有再次收件的問題"(參考新聞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1QyJpOsTbA),
細觀前第2項之當時影片與前第5項受訪後中選會之態度,中選會在9月13日中午,先帶著大批警察阻擋該成員們進入中選會再度送件,將其拒於門外不准入內,無任何法源依據的延誤第二次送件時間,後來,又對媒體不斷聲稱沒有同意、沒有再次送件的問題,顯然是造成該團體黃士修憤而絕食抗議的主因。
對於中選會的做法,還有目前的新聞報導,確實會讓一般未曾翻閱法條的、不懂法律的民眾摸不著頭緒。因此該臉書社群成員製作出其訴求圖片(如圖二所示),聲明其立場是依法為第二次送件。
「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兼執行長黃士修,於107年9月13日中午開始憤而絕食抗議(參考新聞https://nooho.net/2018/09/DPPfraud14909/),至107年9月15日晚上7時止,已絕食55個小時(11個林義雄單位)的他,看起來有些疲憊(如圖三所示,由黃珍妮拍攝),為了讓他靜靜的繼續堅持下去,由成員廖彥朋當發言人接受記者採訪。
廖彥朋說(如影片,由黃珍妮所拍攝與製作)他們現在訴求是「依法送件」,公投法規定的真正期限是自領取連署書的那天起算,往後的六個月要努力的蒐集連署,直到能夠達到法定門檻的人數,也就是約28.4萬,這段時間,中選會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絕收件! 他們領件的時間是6月底,12月底才是達到法定門檻人數的期限,中選會所謂的9月6日、9月14日可否綁大選,跟他們(第二次的)送件是無關的。這都是在模糊焦點! 當中選會告訴他們無法二次送件時,就是在違法濫權!
記者詢問留在該處的成員,黃士修先生已經絕食多久了? 他們很嚴肅地說,是55小時,即11個林義雄單位! 他們還製作了圖片來說明(如圖四所示),好似還在呼籲林義雄快快來陪伴! (參考新聞https://www.storm.mg/article/495010、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14001413-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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