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明殿(國際特赦組識台灣總會理事長)
元月一日早上10點在台南市成大里活動中心有一場公聽會,討論有關市府規劃在青年公園內建起圍下、東門里活動中心一案。會中多位里民表達強烈反對鏟除園內樹林建起水泥建物的意見,之後環保志工阿凱及嘉德告知,在台南市內已有21處活動中心建在公園用地上,還有17處在規劃中,總計50幾個中心之中,將有三分之二建在公園用地上。
公園是市民透氣活動的空間,是擁擠的都市生活中的疏緩地區,是生活品質的最基本條件。市內今日已有多處可供居民活動的室內設施尚未被民眾充分使用時,市府竟然還一系列的要毀壞公園空間。
特別是許添財市長廣為宣傳且自以為傲的健康城市方案,將2005年的施政主題訂為健康城市,其中的一項工作是廣闢公園綠地,如此在綠地上廣建水泥屋豈非違反宣告的逆向操作。並且,台南市的鐵路地下化討論已久,僅因缺乏經費而未能實現,而這50幾處的活動中心所費上億,使之更遙遙無期。
WHO的健康城市運動
為瞭解台南市府健康城市施政主題的內涵,筆者至WHO網頁搜尋其原始資料,瞭解這是一種行動方案,其實施細節三階段步驟及相關資訊極多。自1986年起,WHO在其全世界的6處區域辦公室同時推展,最成功的一區是歐洲,已組成該區的全國性健康城市網絡(Network of National Healthy Cities),由30個國家的全國性網絡所組成。這30個國家的健康城市都是被WHO認證,並有直接的工作關係。在歐洲這項行動方案已由各國的點串接成線,以至於全歐洲的面,於此健康城市真正顯示其為運動(movemen t)的本質。
除歐洲之外,WHO的其他五區還未有全面性的網絡,在亞太地區則有健康城市聯盟(Alliance for Healthy Cities AFHC)與WHO有正式的工作關係。至2005年年底其屬下有正式會員(full member)33個城市,贊助會員(associate member)有3個非政府(非營利)組織,6個研究機構,一個馬來西亞全國性網絡。2004年10月在馬來西亞吉晉的AFHC年會中,WHO曾評選健康城市。
WHO的健康城市運動發展了20年,確實經WHO認證的城市有2,000多,但自行認定的城市更多,在其他的資訊來源如澳洲Illawarra報導:全世界至2005年底有5,000多個。美洲區WHO辦公室報導,單在美國即有200個自行認定的城市。在台灣,台南市於2003年9月及台北市2004年10月先後啟動健康城市方案。兩市的市政當局而後都廣為宣傳,視健康城市為其重大施政成果。
一個台南市民看台南健康城市
筆者因出席元旦日的公聽會,直覺的認為毀棄綠地必然不是健康城市的原則,而後多方探討台南市的歷程及宣誓推行後的措施。在2003年,推測是衛生署的經費給予台南市府作試驗性的方案,市府委託成功大學,因而有成大各領域許多的學者參與。這項計劃首期三年,成大為之成立健康城市研究中心並編印學報。成大團隊的運作可說都依照WHO研究後規範的組織架構、流程等「食譜」作菜 (play by the book),而其不少資訊目前已放在網上。(www.healthycities.ncku.edu.tw/cht/index.htm)
筆者作為台南市民,看到台南領先全國執行健康城市方案,理應慶幸,個人期待這方案可以治理困擾市民生活極鉅的後天性色盲症。筆者居於青年路地區,每日見到各類民眾,大人、小孩、學生,日夜忽視紅綠燈的轉換而在路上隨意亂衝,因此認定台南人有超高比例的色盲,且又有傳染性,一個人闖紅燈之後其他的人立即跟隨。此景令人每日一出門上街就要動氣,似虎口的街道是非常的不健康。
筆者急切檢視的就是交通問題,發現成大團隊所搜資訊,已列出2002-2003年度市民事故傷亡的原因,交通事故占首位達36%。如此已明確的指出一個方向,整頓交通降低傷亡率必然是台南市健康城市的優先工作。然而筆者近年的生活經驗中,無法體會市府在進行健康城市後對此優先議題上有任何著力,再兼一系列毀棄綠地建成水泥建物的措施,筆者初步歸納,南市的健康城市方案中並沒有倡議(advocacy)的機制,來鼓吹並監督市府團隊腳踏實地的實踐。讓市府在健康城市上的表現上,最出色的就是宣傳再宣傳的廣告機制,未聞異議。
台南市照理是有倡議的機制,事實有一個民間團體在深度參與。在AFHC的網頁上,贊助會員之一是Tainan Healthy City Association,也許可譯為台南市健康城市協會,這應屬一個非政府組織,其網址顯示是成功大學,點選後打開出現的是台南市政府的資訊。
這裡顯示出的是一種委曲,是一種在國際上被打壓的不健康現象。原因可推測,主管AFHC的會籍事務是中國蘇州,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因此台南市政府未能加入為正式會員,並須化名為NGO才能加入這個國際性NGO為贊助會員,應交的會費和正式會員同樣是500美元。此情況對台南市府來說屬非戰之罪,即使有移花接木之嫌,也不忍加予苛責。
然而許市長在2005年宣佈將向WHO提出認證申請,實際上是在誤導市民,因為一個國際NGO我們都無法成為正式會員時,那麼WHO這種跨政府組織(IGO)更不必談了。提出認證申請固然是市府的自由,信件貼上郵票即可送到日內瓦,然而預期機率幾無,那麼市長何必多言。
一個台南市民看台北健康城市
台北市進行健康城市方案較台南晚一年多,於2004年10月中起至11月1日,短短兩星期內跨局處推動委員會密集召開3次會議,估計總時數約6小時。然後在6星期後的12月15、16日召開台北健康城市國際研討會,至2005年10月底再召開2005健康城市領袖圓桌論壇,邀請國外城市代表共46位。北市府行事令人懷疑,全世界數千個健康城市到底有誰可以在方案啟動的一年內召開2次國際會議,有這種財力的城市可能再也找不到了。
依此可看出,台北市政府並沒有腳踏實地的在推動方案,專案經費已大量耗在城市外交和國際關係上。其網頁上所公佈的資訊,大多是市府既有預算所進行的工作事項。這些數據是重要的基點線,可作為後日評估成效的比較,然而現有數據的完備並不表示方案已大有成果。台南市也一樣。
台北市未顯示與Alliance for Healthy Cities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是否曾嘗試加入不得而知。但是市政府網頁上標示Healthy City Alliance是一種明顯的名稱仿冒,會誤導與AFHC的混淆。並且,一個city是不能組成聯盟。
在北市府網頁上的一些資訊令人難以瞭解,如其社區健康營造的目標,訂定為:1.全國每一鄉鎮(市區)有一社區健康營造中心;2.全國50%家戶參加社區健康營造;3.參加社區健康營造活動家戶中有75%家戶接受健康問題訪問;4.70%有健康問題之家戶接受諮詢、轉介及所需之保健醫療服務。
上述四項目標,衛生署長官們應該有雅量來認真參考,並為此寶貴建議向馬市長致謝。
雙城記
台南及台北兩市的市政當局能注重國際議題,執行國際健康方案,是應予肯定。健康城市是WHO規劃推展的,今日的國家形勢使南北兩市皆未有機會獲得WHO的認證,這是無奈的事。但WHO並未以專利權來限制非會員的執行,因此我國城市在認識到其重要性之後,理應與各國城市同步執行。
南北兩市於今雖已起步,但僅在建立數據認識方案的階段,兩市市長都已宣傳為重要政蹟,進行城市外交,以之為改善都市形象的工具,這些都不是誠心執行健康城市方案的正確態度。南北兩市的強勢宣傳,恐將影響推展方案遍及全國的浩大工程,使其他未有強大財力或龐大學者團隊來支援的城鎮裹足不前。
個人的呼籲
鑑於南北兩市在健康城市運動上雖為國內先行者,其主政者雖能重視卻皆以文字記載、宣傳及耗經費於國際交流等不實業務上,此等虛浮模式恐將抑制運動的理想在國內普遍推展,筆者呼籲熱心人士共同來參與,促成方案在全國落實。
健康城市是一項WHO推動的城市改造運動,我國雖不是WHO的會員,仍可以並有必要使用WHO已有的詳細規劃,在全國各行政單位視各地特殊條件分別推動。WHO的這項運動不是菁英人士的奧林比克運動會,這種運動應儘可使更多市民參與的全民工作方案。
南北兩市於今並不能提供理想的運作模式,因此我們需要瞭解已經進行了10、20年的其他各國城市的歷程和經驗。如果我們能找到幾拾位志工,具英、法、德、日、西班牙、意大利的語文能力,摘譯各國的健康城市的施政概況,放在網頁上供全國市、鄉、鎮主政者及所有民眾作為規劃各自地區的參考,讓大家瞭解健康城市運動是每個市鎮都可加入的方案,不僅僅是有經費或學院支援才可進行的工作。或是,居住或參訪過各國健康城市的朋友,提供當地概況和居民的參與度及反應,這些都是寶貴的資訊可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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