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知 法 違 法

2009/05/28 11:05
2,382次瀏覽 ・ 3次分享 ・ 1則留言
PeoPo推 3
檢舉

嘉義市社區大學「雷震子公民新聞研究社」

公民記者/林映伶 報導


  在環保單位上班的人,按理說,比一般市井小民更瞭解環保法規,嘉義市義教街696號的主人,正是任職於嘉義市環保局,可是圖中這幅景象卻告訴市民什麼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道理,屋子主人在門口堆疊石塊,為的是阻撓一般車輛在其門口停放,可是主人忘了!這可是「公共道路」,不是他家私有財產,是主人「侵占」了道路,還大剌剌的告訴市民,我就是路霸!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謝明海 (未驗證) ・ 2009/05/29 14:47

林映伶

建議你將照片和事實舉證,用 e-mail 向嘉義市政府檢舉,一定會有回應。

謝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