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租屋剪貼簿──租屋原因與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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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典洋 董音 陳彥蓉

前言:租屋原因分析
  「該不該在外租屋?」是不少學生曾經或正在面臨的選擇。相較於宿舍或家,在外租屋擁有更私密的個人空間、以及更不受拘束的自由;但「租金過高」、「惡質房東」、「安全疑慮」,卻也是讓人卻步的隱憂。此次意識報將從租屋者的故事出發,從中探討租屋的原因及環境,最後討論校方在學生租屋方面的政策。

  根據住宿組的資料,目前校內宿舍共有8640個床位,BOT則有3507個床位,而在外租屋的學生大約有一千人左右。以下藉由訪談資料,將在外租屋的原因歸結成幾個面向。

  第一個面向是床位有限,導致部分學生無法住宿或必須排候補。首當其衝的是「戶籍並非在北北基地區,但校內宿舍與BOT皆排候補」的同學,由於候補時間的不確定性,使學生無法真正確定必須等多久,因此,多數非北北基人在得知自己並未抽到床位時,可能「被迫」在外租屋。再來則是「北北基人無法抽住宿,但家離學校較遠」的同學。也許讀者會問「他們為何不通勤?」,但若住較偏遠地區,如基隆、金山、瑞芳等地區,轉車、等車、搭車的時間平均都要一小時以上,正如K同學所言,「每天在學校忙完就累死了,還要花一小時回家,還要擔心晚上沒有車可以搭,長期下來發現時間不夠用,對於上下學也感到厭煩」,通車不但耗費心神,也減少學生可自由運用的時間。最後則是延畢生、研究生。由於台大只有保障住宿四年若延畢則必須在外租屋。且年紀越低住宿優先權越高,亦即年級越高越不容易抽到宿舍,因此大部份研究生都在外面租屋。

  第二個面向則是無法與室友協調生活習慣、或帶朋友或伴侶回宿等問題。「比方說在房間吹頭髮,或是一大早就在房間用果汁機、或是用電磁爐煎東西之類的,有時你覺得稀鬆平常的習慣,你的室友卻覺得是場災難。」「有時起床會看見室友床上躺了不止一個人,真的會讓人想逃離那尷尬的場面。」同室之下,無法被磨合的個人習慣或難處,往往也是在外租屋的一大主因。

  再來則是對於宿舍的規定不適應,以及半私密空間過少的隱憂。因為宿舍的半開放性,意即大部分設施屬公用(如校內宿舍的衛浴不獨立,冰箱、廚房、洗衣機公用;BOT衛浴獨立,冰箱在房內,但廚房、洗衣機仍公用);以及日前宿舍發生竊案,讓部分同學對宿舍的安全性及隱私性抱持疑慮。而相較於住宿,在外租屋除了對於自我空間有較大的自主權,安全性及隱私性也具有較大的保障。

  當然,除了上述幾點外,每個人的租屋選擇有更大的程度是被更多元、更獨特的個人因素所影響。此外,並非只有單一面向決定在外租屋意願及租屋類型,而是多重面向相互影響,(例如除了通車時間過長外,也可能與家人不和,且對BOT的限制不適應),才使得學生選擇向外租屋。

劉同學(台大學生,心理系三年級)

  透過591租屋網找房的劉同學,本來想在公館附近找10坪以上的套房,但因價格均超過1萬元,所以她前兩次都住到租金較便宜的永和地區。

  由於第一次租屋時經驗不足,因此入住後才發現一些問題,例如網路、電話的訊號不佳,屋內陰暗潮濕,且牆壁易發霉。而劉同學是女性,又一個人住,所以遇到問題傾向自己處理,不敢要求房東。第二次租屋時,劉同學的房東常送她一些東西,但她覺得房東到房門口收取房租時,會盯著她的胸部看。第二次租屋的契約規定未滿一年須付違約金,搬家前劉同學雖有提前告知房東,仍得依約付6000元違約金。

  直到第三次租屋,劉同學才遇到比較好的房東,會積極處理房屋的修繕,收錢是約在大廳而非直接到房門口收。

王同學(台大學生,獸醫系)

  王同學的男友租下熟人提供的房屋,但因為是熟人,所以契約未訂定十分清楚,多是口頭的許諾。租的地方實際上是只限女性的分居雅房,而當事人住在其中一間特別有獨立衛浴的套房,該套房有兩個門,其中一個對外,另一個則對向雅房的大聽。由於房東並未告知其他房客有男性入住,為避免其他房客知曉,當事人不得進入有洗衣機所在的大廳,房東雖曾保證會替該套房加裝洗衣機,卻遲遲未處理。

  當事人剛入住就遇到樓上施工把管線弄破,導致水滲下來,房間整面牆都是壁癌,結果房東拖了兩個月未處理好,雖然可以自己找人來修,但當事人認為這應該是房東要負責解決,也擔心自己找人來修房東會不願意出錢。再加上房東是熟人,當事人也就沒認真去找申述管道。

  「生活品質掌握在房東的手中,遇到好房東、壞房東只能看自己的運氣,沒有甚麼監督或保障的機制。看起來都是小事,但住處的生活品質對一個人的影響其實很大。」王同學如此說道。

陳同學(台大學生,社會系三年級)

  房客和房東要如何協商是租屋會面臨的難題。「我遇過房東原本說要包水電,但是住進去之後一直跟我靠北電費太多要我多補貼他。」陳同學強調,和房東簽約時務必要把條件談清楚,甚至他自己會偷偷錄音,以防萬一。他表示,在租屋過程中,房客其實沒有想像中弱勢,因為出租用的房子需要申報成租屋用屋,但實際上很少有房東會老實申報,所以如果不幸和房東起衝突,租賃契約是很有效的談判籌碼。

Yosu(台大學生,社會系三年級)

  由於BOT遲遲無法確認可以候補上的日期,Yosu只好在百般無奈下尋求租屋。 而在尋找租屋的過程中,與家人的溝通可說是Yosu面對的一大挑戰,特別是家長往往對於安全性有極大的質疑,例如擔心鄰居為男性、女性會帶男友回家等等,面對這樣的情況他表示「傳統上總認為男生會性侵害女生、對女生很不利,女生就一定是受害者。可是我想,如果有些生理性別和性傾向不一致的人,你怎麼知道他不會去侵害別人、或是別人不會覬覦他呢?」。

  目前Yosu所承租的房間為與房東合住,這樣的好處是當住屋的設備需要修繕時,房東會主動處理且不會收取額外的費用,因為這也是他共同使用的空間。但有時也會面臨一些不方便的情形,如不好意思帶同學回去住處、擔心打擾房東與家人的相處等等,然而大致上與房東仍保持和睦的關係,他表示「我現在比較像是把他們當室友,而不是房東」。

陳同學(臺大學生,人類系四年級)

  由於不清楚學校提供的相關資源,陳同學透過PTT和591等管道著手,並以中永和一帶為主,希能夠找到符合預算的房子,但因為是學期中才開始尋找,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難題,如房子為頂樓加蓋,或是一層樓分成好幾個隔間且男女混住,又或是鄰近大馬路等環境、屋況不佳的情形。而以選擇的條件來說,陳同學表示「看到沒有性別限制的雅房通常會猶豫,擔心男女合宿的安全和隱私問題,而且家人也不放心自己和不認識的異性同住一個屋簷下。」

  而談到學校對於學生租賃的介入,他表示自己並無特別運用到學校資源,即使有一次房子疑似遭人闖空門,他與室友也選擇向附近的警察局報案,並連絡房東更換門鎖,他表示「沒有連絡學校是因為覺得找附近的警察局比較方便,而且警察局也處理得很好」。而學校雖然會透過電子郵件傳達相關資訊,但多為提醒同學小心一氧化碳中毒等宣導內容,因此對他而言並無特別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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