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可以到我家嗎? 健保署公告居家醫療試辦計畫 vs 日本在宅醫學會大會在盛岡舉辦
健保署於本月24日公告<104年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試辦計畫>,我國在宅醫療發展又向前邁進一大步。
全民健康保險目前已給付多項居家相關醫療照護,包括(一) 出院三管(氣切管、鼻胃管、尿管)等患者居家照護、(二) 慢性精神病患居家照護、(三) 呼吸器依賴患者居家照護、(四) 末期病患安寧居家照護、(五) 特殊身心障礙患者與失能老人到宅牙醫醫療服務。本月又增加此一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試辦計畫。本計畫目的為提升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患者之醫療照護可近性。和鼓勵醫療院所連結社區照護網絡,提供住院替代服務,降低住院日數或減少不必要之社會性住院。
收案對象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障別等級重度以上之肢體障礙者、多重障礙者、植物人(舊制身心障礙類別代碼為05、09、13、15、16)。(障害別等級が十度以上の肢体障害者、多重障害者及び植物人間)。
2、 居住於2樓以上無電梯公寓,且無法上下樓梯者或需他人協助才能上下樓梯之獨居者(含同住者無照顧能力)。( 二階以上、エレベーターのないアパートに居住し、かつ、階段を上り下りすることができず、又は他者の介助があってはじめて階段を上り下りすることのできる独居者(同居者に介護能力がないものも含まれる))
3、 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衛生福利部が広告する希少疾患患者。)
4、 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衛生所(室)專案認定其照護對象有醫療需求者。( 各県市の長期介護管理センター又は衛生所(室)専門案件により介護対象で医療処置が必要であると認定されたもの。)
基於給付不重複之原則,照護對象排除全民健康保險出院三管患者居家照護、呼吸器依賴患者居家照護、慢性精神病患居家照護之收案對象,即狀況尚未及護理居家照護需求者。此外, 同一照護對象於相同照護期間,其他特約醫療院所不得再申請收案。
正巧日本在宅醫學會也在本周末召開第17次年度大會,上周末在岩手縣盛岡市舉辦。報名參加者約2000人,來自全日本在宅醫療醫師都來參與,幾乎填滿盛岡市所有的飯店,許多人訂不到旅館,只得當日來回。此外,年會照例有對市民公開講座,第一天吸引400人,第二天約800人參加。年會歡迎會約有400多人參與,場面盛大。
本次大會主題,如何生活=如何迎接死亡:支援生活的在宅醫療。共計有60場演講,275張海報發表。本次年會,由100多位職員和志工組成接待團隊達成任務。事實上,主辦本次大會的是當地ㄧ家診所:もりおか往診クリニック(在宅醫療專門診所,院長 木村幸博 醫師,旗下有四位醫師)木村醫師開業六年間,共協助330位患者在宅安寧,其中癌症患者187例(77%),非癌症77例(23%)。癌症患者中有66%,最後可以在家迎接死亡。(國內南部某區域醫院提供的末期病患安寧居家照護,病人在家迎接死亡比率約50%)
日本已經是超高齡社會,全力發展社區醫療,減少醫院病床,目前有一萬三千家在宅醫療支援診所,協助高齡長輩可以在家生活一直到生命的終點。
台灣即將拿到高齡社會的入場券,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政府推出新的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試辦計畫,能否在過去的計畫之上發揮功效,降低住院日數,減少不必要之社會性住院,且讓國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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