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 「誰」 需要在宅醫療?
小編最近因為參與推動台灣在宅醫療,與各界人士有互動,這邊紀錄一下常見問題和感想。
關於在宅醫療基本概念,請參考前文:在宅醫療是甚麼?
Q1.很多人擔心,在宅醫療會不會被濫用?會不會產生浪費?
A: 當然會,不管有沒有在宅醫療時候,醫療浪費永遠存在,不是嗎?浪費不是醫療本身導致,而是個案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或是制度本身誘導提供者產生。所以重點不是在宅醫療會不會被濫用,重點應該是哪一種在宅醫療模式,可以滿足醫病雙方需求。
圖說明 (日本居家護理(訪問看護)每周一到三日,給付5550円,第四天開始每日給付6550円)
Q2. 日本居家護理(訪問看護),一週內視越多天,每日給付越高?台灣應該比照辦理嗎?這樣豈不是鼓勵浪費?
A: 假如一位居家護士沒有去訪視個案甲,那他就是去訪視乙或丙。診所醫師也是一樣,不是去家訪時候,也是在診間賺錢壓。一週內訪視越多天,意味患者有需要,假如居家護士或醫師沒有去家訪,那恐怕個案不是已經送去急診室,不然就是在加護病房了。試問,哪個地方的醫療支出會比較低。所以台灣應該變本加厲學習日本,給予願意做居家的醫護人員應有尊重。回過頭來重申,今天國家制度對團隊的「尊重」,就是明日你我的老死的「方便」。
Q3. 在宅醫療給付是否應該和現行居家照護區隔,或是納入居家照護,或是納入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中?還是未來該納入長照保險中?
A: 無所謂。給付當然重要,但重點不是給付哪裡來?才要做甚麼,或是給付該採論量、論人或論質。給付導向的醫療模式註定失敗,給付只是財源而已,不應該是主角。在宅醫療順序應該是1. 團隊、2.模式和3.財源。在宅醫療對象,以希望在宅個案為中心的醫療照顧,橫跨長期照顧和醫療護理,不管給付怎麼訂,在宅醫療都需要有團隊,最重要的是有好的團隊。
圖來源:長尾在宅醫療支援診所 (長尾クリニッック)
總結與感想
在宅醫療應該是友善醫病的醫療型態,無論接受服務,或是提供服務的人,都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方便」。到底誰需要在宅醫療?你我都需要,你我都會衰老,有一天都會死,今天對願意付出居家團隊「尊重」,就會是你明日的老死的「方便」。在宅醫療,也可以說是「方便老死的醫療」,是你我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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