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疑義1453】推房地合一,必死?長期持有10年後免稅吧!
文/楊春吉(法律.房地產及生態講師)
【新聞】
自從要實行房地合一的消息一出,每有風水草動,市場上猶如草木皆兵。大選過後,執政黨全盤皆輸,外界認為,在藍營立委的阻撓下,要推行房地合一更是難上加難,或許是被逼急了,台中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坤成就說,房地合一會直接打趴房市,房市就像賭場,若沒人玩,如何讓政府課稅呢?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謝坤成表示,房地合一的威力,就猶如當年的證所稅,會讓市場直接完蛋!一旦實行房地合一,將會嚴重衝擊國內經濟及政府稅收,包括:政府稅收減少、上下游產業受到衝擊及加速資金流向海外。 他還比喻,房市就如同賭場,若在賭場贏錢,還要繳交高額獲利所得,那誰還會來玩呢?沒人玩怎麼賺得了錢? 謝坤成指出,以往在選舉前後,都是房市「蜜月期」,但今年交易量可說是十多年來的新低,來客量大減8成!現行的房市政策,簡直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針對謝坤成的一番言論,有網友表示:「吃了誠實豆沙包了嗎?」可見業者真的是被逼急了!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日前在一場以不動產稅制改革為主題的論壇上表示,老是用經濟綁架房市,這是一種「地產文化霸權」,應該被重新省思(好房News 103年12月13日報導: 推房地合一必死? 代銷:沒人玩,政府就賺不了錢)。
【疑義】
按房地合一課稅,乃實現漲價歸公之第一步,而且有助於健全房市,自應予以贊同;惟在內容之規劃,最初有「一牛剝三皮」(註一)及「違反平等原則」(註二)之問題,最新規劃雖削減了「一牛剝三皮」之疑慮,但違反平等原則之問題仍然存在。
換言之,最新規劃「財政部規劃房地合一稅制,初步將採累進稅率分離課稅,稅率按5%到45%分成六級課稅;為減緩重稅衝擊,出售持有二年以上房產者,享有按年減稅優惠,最高減徵比率可望超過七成。房地合一課稅預定2016年實施,配和新制上路,財政部將同步停徵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解除出售未滿二年的不動產加重課稅限制。為遏制外資來台炒房,外籍人士出售在台不動產,改以累進稅率取代目前單一20%的輕稅。九合一選舉之後,據瞭解,府院仍傾向持續推動房地合一課稅制,個人及企業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初步架構亦已成形,今(8)日將由財政部長張盛和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房地一稅制之規劃情形」報告。依據擬議方案,個人出售不動產,將比照其他所得採取累進稅率,利得在52萬元以內者,按5%稅率課徵;利得逾1,000萬元者,課以45%的房產利得稅。房產利得與薪資、股利等其他所得「雙軌分別計稅」,不必合併課徵,但必須在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獎勵措施部分,自用住宅擁有「一屋免稅」待遇,但須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一戶房產、且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基本條件,出售價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售屋利得可以全數免徵。據指出,「一屋免稅」的售價門檻可能訂在2,000萬元至3,000萬元間。由於名下有二棟以上房產者,全國估計約達200萬人,未來將無法適用「一屋免稅」條款。財政部因此規劃以長期減徵與重購退稅優惠,消除房產利得按實價課稅的衝擊。原則上,持有房產年限超過二年,即符合減稅資格,持有愈久減徵比率愈高,目前擬訂最高可減稅七到八成(經濟日報103年12月8日報導: 張盛和今向立院報告 按5%到45%六級課徵 預計後年上路)」,雖不盡理想,但至少在規劃時,已經細膩很多,較符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例如採用累進稅率以及長期持有減稅以長期持有年數,訂定減稅比率,均較符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只是長期持有10年後應免稅吧!一戶免稅,不論利得多少均應繳稅,始符漲價歸公之理吧(註三)!
所以,推房地合一,是否必死?在法律及稅改上,似乎不是重點,反而是打房將房市打到倒,因而影響台灣經濟,才與「是否必死」(就是坊間所稱硬著陸)有所關聯。
如果,長期持有10年後免稅或課稅先不要太高,應該就不會必死(硬著陸),而且長期持有10年後免稅,亦較長期持有10年後減稅(兩者均能使投資者不再投機炒房,健全房市),更能符合損害最小原則,爰筆者特別呼籲「長期持有10年後免稅」吧!
【註解】
註一:【新聞疑義1401】房地合一課稅,「一牛剝三皮」之苛政(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06895&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23229 )。
註二:【新聞疑義1402】違反平等原則的房地合一課稅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06963&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23286 )。
註三:【新聞疑義1445】房地合一稅制規劃,已經細膩很多,但不盡理想(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11189&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26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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