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urple 圖/網路,StreetVoice)
從文化部 104 年年度預算扶植 LIVEHOUSE 並投入 2600 萬,到近期台北市市長候選人推出流行音樂的相關政策,都說明著音樂文化在台灣日趨重要的地位,我們為大家整理了音樂人對於政策的態度以及看 法,LIVEHOUSE 面臨的問題應該怎麼解決呢?大家一起來動動腦吧!
什麼是 LIVEHOUSE ?
臺灣的現場演出文化萌芽於八零年代的民歌西餐廳、大飯店或夜總會…等場所,直到近十幾年逐漸演變成現今的音樂展演空間、咖啡廳、藝廊、戶外空間…等多元且各 具特色的場所,從小型可容納幾十個人的空間,到大型如 Legacy、The Wall 可裝下五百至千人的展演空間,「LIVEHOUSE」逐漸成為大眾熟悉的名詞。
如果是在一般取得營業執照的咖啡廳,基本上只需要一個空 間,PA 台及喇叭,就可以形成一個簡易的表演舞台,但是要開一間 LIVEHOUSE 必須先至文化部登記接著由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營建署都市計畫組以及消防署火災預防組單位進行空間的檢驗,接著更重要的是敦親睦鄰,做好聲音音量的控管(因 為這是最容易被他人抗議的原因)。
(下圖) 位於校區附近的簡餐店 Jah 挪出小空間,做好音量控管即可作為表演場地。
LIVEHOUSE 因著發生在此的人事物,產生不同的個性。
廣義的定義 LIVEHOUSE,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有音樂發生的場所,一般以人數上限來分等級,可以容納的人數越多。但獨立唱片廠牌小白兔經營人 KK 就曾表示:「把不同空間大小的 LIVEHOUSE 當成『樂團出人頭地必經的磨練進程』,想像不同的樂團彼此擁有一種共同而連貫的目的-變成大團,這是對場景最大的誤解。簡單說地社不是國小,The Wall 不是國中,Legacy 也不是高中。」
KK 也以台灣搖滾重要場景「地下社會」為例,「我從來不認為它是一個給『剛起步的樂團』去的地方,地社代表的意義其實是比較尖端的音樂口味,能夠在這裡演出得 到 『混地社的人』認可,不代表樂團未來能有 1000 人,10000 人或者 1000000 人的市場。相對的,具有更大票房實力的表演者也未必能得『混地社』的青睞。因為這個場地早就超越『大部份的樂團』更别說『剛起步的樂團』了。」 LIVEHOUSE 就像是一個人一樣,因著結交的朋友以及經歷過的事情,而有著不同的個性,若僅以人數或是空間大小去區分,就完全忽略了 LIVEHOUSE 本身的價值。
(下圖) 每個空間有不同的個性,圖為 Legacy mini
(下圖) 從現場的表演場景,可以發現空間的差異。圖為地下社會
保障展演空間的生存,尋找人民與空間的平衡,讓各類型曲風得以發展
現今的營業類別「音樂展演空間業」定義為「以音樂為主要營業項目的場所」,但由於細部的法規模糊,讓業者相當頭痛,如:表演場地有賣酒,就必須再申請「飲酒 業執照」;有開火,則需另外申請「餐飲業執照」,但每一個營業項目對於消防系統的要求又各有規定,讓展演空間業者無所適從,屢次被公家機關以各種原因取 締,甚至導致關門,但政府卻無法有效的解決這樣的狀況,讓問題一而再的發生。
近年來,音樂人和相關業者,開始積極地進行 LIVEHOUSE 正名運動,並呼籲政府鬆綁法規讓展演空間得以生存。台灣的音樂曲風百百種,都應該讓它們有適合的空間生存,這才是音樂能夠健全發展的根本,並且也能夠為流 行音樂帶來不同的元素。在這樣健全的環境下,當我們喜歡某種風格的音樂,如果是技術人員就能夠找的一些前輩還有適合的地方可以練習,如果是樂手就不會缺乏 舞台,也可以在這裡和類似曲風的團互相切磋。
盡力去維護現有的展演空間,當 LIVEHOUSE 與民眾之間的橋樑,尋找兩者之間的平衡,才是政府應有的作為。
讓美學融入生活、開放流通政府外包案,延長 LIVEHOUSE 生命力
音樂的鑑賞能力不是無中生有的,是長久的培養以及環境交叉影響而成的,因此也有人提出要讓有著不同音樂類型 LIVEHOUSE 有實質的獲益,必須讓人們生活的環境融入音樂以及美感,這不是單只是增加與優秀音樂人的合作,更應該去提升文化局相關人員的素養;藉由顧問的方式,讓這些 公家機關單位的人員實際的去了解音樂的環境,更甚與這些優質文化人(電影、音樂、文學....etc)合作,將美學落實在每一項政策上,培養人民對音樂的 包容性及想像力,LIVEHOUSE 才可能獲益,延長生命力。
而 LIVEHOUSE 也不乏優秀的音樂人才,讓音樂工作機會處於「開放」及「流通」的狀態,而非流於形式的「有辦法才接得到」,才能有效的提升音樂人才以及 LIVEHOUSE 的收入。
內容來源:小白兔橘子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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