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寶西瓜不要被徵收
一年一度的灣寶西瓜節本周六(6月19日)上午9點在<灣寶龍雲宮>舉行,跟竹南大埔里居民一樣,灣寶農民也正在與苗栗縣政府抗議中,反對良田被徵收做為後龍科技園區。以下是灣寶農民在內政部區委會,堅決反對苗栗縣政府鴨罷徵收民地。
朱淑娟/2010.6.4營建署報導
為了財團,陪葬農民?
洪箱拿著一大本居民反對的連署書說,中華民國政府按理說要照顧百姓安全,但他們請居民連署反對園區,居民要求不能公開姓名,「自己的土地說不賣還怕得要死,這是什麼社會、什麼民主國家?」
把這麼好的農地毀掉,以前農委會說這裡是特定稻米農業區,洪箱質疑,「難道以前那些評估的博士都白癡嗎?你劉政鴻就比較厲害嗎?」
農民質疑苗栗縣政府說謊
灣寶里居民張天寶指出,全國閒置工業區有2200多公頃,還要開發新的工業區是在幹什麼?銅羅工業區83年就開發,到現在都沒廠商進駐,結果把一部分畫給客家園區,「這搞什麼鬼?」用這種方法在開發工業區,對農民非常不公平。
灣寶愛鄉自救會會長陳幸雄質疑苗栗縣說謊。他指出,苗栗縣說後龍科技園區已納入重大經建計畫,但2009年4月8日行政院院長信箱,只通過保安林解編21公頃,「本案並未列入重大經建計畫之情形」。
他質疑,行政院有說列入重大經建計畫嗎?好好的300多公頃農地要併吞為工業區嗎?縣政府實在是可惡,「請為我們這好幾代的土地說句公道話。」
縣府指80%居民同意,陳幸雄:請一一蓋章證明
陳幸雄表示,苗栗縣政府說80%同意,都是找外面居民或沒土地的人同意。他要求縣府要提供地主同意書,「不要只有我們地主蓋出來反對的同意書,我們70%的地主跟面積都蓋出來了,縣政府還開發嗎?有那麼可惡嗎?」
苗栗縣政府回應,並無規定要取得地主同意書才能開發,要執行於法無據。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反駁縣府說法,他表示,依區域計畫法15條之2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申請開發的案件應是「取得開發地區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者」,「請問縣府取得了嗎?」
後龍案早已超過補正審查期限
灣寶里里長謝修鎰說,他做了12年的里長,對這塊土地很了解,園區私有地佔150公頃左右(總開發面積334公頃,其中私有地佔47%),另外公有地佔49%,其中約140公頃是完全無法開發,因此可開發地完全是私有地。
全省最有名的西瓜在後龍,後龍最有名的西瓜在灣寶,「灣寶是台灣之寶」。謝修鎰請大家到灣寶,體會灣寶農民的熱情。
洪箱說,灣寶西瓜節能一辦九年,因為大家都很團結,都很愛這裏的土地。
「政府說要救失業,我們農民不是都要失業了嗎?」洪箱說,農地是農民的根本,也是生產權、職業權。如果農地被徵收了,農民就無法生存,「救救我們這些老農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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