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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水利局國有地 筍田遭清除

2012/05/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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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石碇潭邊里一處筍田遭水利局強挖,水利局表示此筍田已佔用國有地違法水利法,必須立即剷清除,雖有兩次公告,但筍農卻只能接受筍田被強行剷除,而無法與水利局進行溝通,商量其他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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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內文:

 

主標1:石碇限制開發 保持原始風貌

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範圍內的石碇,因為禁止人為的開發與破壞,擁有原始的自然景致。然而在這樣好山好水的境內,潭邊里的景美溪旁卻發現一塊光禿禿的土地,

主標2:侵占水利局國有地 筍田遭清除

里長王萬紫指出,該地原為竹筍田,卻因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公告,這塊地侵佔了國有地,並在上個月強制剷除。

 

Super1:潭邊里里長
王萬紫

Bite 1:  已經種植一百多年,這相安無事 也沒有發生什麼災害,要來剷除也沒有通知筍農,反正他們高興怎麼砍就怎麼砍。

 

副標:剷除前已公告 高工處:依法行事 

負責清理此地的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河川巡防員張蔭華表示,去年開始巡視國有地時,發現景美溪旁的一塊土地上,種滿私人筍田,已經違反水利法,兩次公告筍農自行清除作物,卻遲遲沒有行動,因此高工處在三月底時將此地全面剷除。

 

Super2: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河川巡防員
張蔭華

Bite2: 里長說他(筍農)知道 他(筍農)也不敢出來,違規種植的話是罰十到五十萬。

 

三標:剷除過程太強勢 里長盼先溝通

已在此地歷經三代的筍田,卻在一夕之間化為空地,筍農自知違法只能無奈接受,但水利局沒有經過溝通直接清除作物,王萬紫表示,這樣的行為真的太強勢,希望在情理法之中,能多一點雙向溝通的空間。

 

Super3:潭邊里里長
王萬紫

Bite3: 最起碼要來輔導他們,轉業還是怎麼樣,或者是說,叫他們不要再繼續耕種了。

 

四標:具體告示公用範圍 確保民眾權益

水利法中,規定河川區域內不可違規侵佔,但卻時常可見民眾在水岸種植作物,房屋傍水而居的情形,國有地劃分後,政府應該提出具體的告示以及控管,確保民眾不會再像石碇筍農一樣,等到要收成作物了,卻因為一紙公文化為烏有。

 

記者 張芷涵林佩瑩鍾俞如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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