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岸人民
因為違反水利法的規定
居住在河川地行水區範圍的溪洲跟小碧潭聚落
距離年底台北縣政府要拆除的時間
已經在倒數的階段
但也有學者提出
溪洲或小碧潭部落幾乎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
"「部落」及「原住民族地區」的定義範圍 "
並呼籲正視〈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對原住民族強制遷徙的規定
而族人也透過部落會議的傳統民主程序
決定以陳情方式提出就地居住權的訴求
但政府也一再表達了因為是河川治理線範圍內
會危及生命財產的安全
以及都市綠美化的進度落後
拆遷勢在必行
不過因為新店溪畔兩邊也有其他的住戶及營利單位
並有護岸保障
讓許多人不免質疑
為何只拆遷溪洲跟小碧潭兩個聚落
兩岸政策為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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