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玉爭議四 建設設施合理性
拍攝緣由:璞玉計畫爭議 系列報導
時間:100年5月20日
地點:新竹竹北
人物:東海社區發展協會 理事長 陳義旭
備註1:縣政府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網站
備註2:東海社區發展協會提供之陳情書如下內容:
竹北璞玉自救會 100年4月20日 公聽會 意見書
(註:新竹縣政都委會 於100年4月27日通過本計畫,目前待呈內政部都委會審查)
本地區居民堅決反對所謂「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計畫」土地徵收開發案,意見如下:
一、 本案何謂「國家重大建設」?
新竹縣政府以行政院93年4月8日口惠而不實的函件口口聲聲宣稱本案為「國家重大建設」,檢視整個計畫,完全沒有中央政府的整體規劃、經費預算及建設,看到的是縣政府如何以不公不義的「區段徵收法」強行徵收農民(人民)的土地,本案完全是假藉「國家重大建設」之名行搶奪人民財產圖利廠商財團之實。
1) 本案若是「國家重大建設」,理應由全民負擔、國家負責開發,但是本案為何不見國家編列一毛錢、不見國家規劃方案,而僅是交大圖利相關廠商的的規劃,卻要本地區居民來埋單?對本地居民公平嗎?本地居民絕對不接受如此的安排。
2) 國科會與經濟部去年11月回函本會明確表示本案並非他們權責也與他們無關?本案若是「國家重大建設」,為何主管全國國家建設的國科會與經濟部都說本案與他們無關?一個沒有中央部會敢承認、敢負責的案件還叫做「國家重大建設」?
3) 本案若是「國家重大建設」,為何產業區82公頃土地要變賣圖利相關廠商? 「國家重大建設」的產業區可以變賣嗎?生醫園區、科學園區的土地可有變賣?
4) 交大無償取地40公頃也是「國家重大建設」嗎? 縣府及交大預估本案開發效益將可創造至少約35,000個就業機會,年產值達四千億元以上!若本案開發,請問這張支票誰來負責兌現?是縣府還是交大?
二、交大依據哪條法令可以無償取得本地居民40公頃土地?
1) 去年5月新竹縣議會第17屆第1次定期會第8次會議中某議員質詢縣府關於台大在縣政二期土地取得問題(22公頃),根據相關資料當時縣府以台幣77億2千萬元技術轉帳方式有償撥地給台大,目前這筆帳仍不清不楚,縣府不明不白將土地送給台大,台大取得土地後是否如期設校,相信大家看的清清楚楚。新竹縣政府的作為真有愧於新竹縣民,也對不起當初被徵收土地的農民。
2) 新竹縣政府不但沒有因台大取得教訓,反而變本加厲縱容交大圈地,以所謂「財務可行」及「公共設施」名義慷本地居民之慨雙手奉送交大市值200億以上的40公頃土地。相關法令並未改變,為何台大是有償撥地而交大可無償取地? 所謂「財務可行」是以變賣本地居民土地的資金,所謂「公共設施」在計畫中的「育成中心」及「產學研發中心」可供本地居民使用嗎? 新竹縣政府如此曲解法令枉顧本地居民權益要本地區居民來埋單,我們絕對不能接受,本地區居民沒有欠交大一分一毫,本地區居民不歡迎交大,若縣府仍一意孤行我們將與縣府斡旋到底。
三、政府可曾認真聽取民意?真實反映民意?
在99年9月以前,新竹縣政府及交大口口聲聲說有超過9成2的居民贊成本計劃,但是現在已改口降為8成的居民贊成本案?? 是反對本案的居民增加了?還是縣府及交大以前所做的民調是假的? 94.7.27縣府進行居民意願調查(回收率21.8%),對外宣稱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有高達99.5%贊成該計畫。98年交大又宣稱委託政治大學民調中心於98年1月及7月進行民意調查 (取樣數69份、101份),結果92%、91.9%居住在新竹縣市地主的支持本案,綜觀其調查內容、回收率、取樣數..等等,都極為粗糙、不合理難讓人民信服,此數據竟在內政部都委會審查通過,本會對其調查結果始終高度懷疑。縣政府又在去年.9月再次針對地主做意見調查,初期宣稱有25%民眾反對,但未達縣府承辦單位的目標,再以行政資源動員地政處人員針對反對居民逐一訪視遊說,最近便宣稱有超過8成居民簽署同意書!由歷次所做民調可證明新竹縣政府承辦單位球員兼裁判已設定立場完全失去其公正性與客觀性。此次的民調宣稱8成民眾贊成,只是多一次縣府及交大的不良紀錄並證明縣政府的信用掃地。縣府承辦單位未曾認真聽取民意、企圖隱匿真實民意、欺下瞞上影響審查結果、處心積慮為虎作倀徵收人民土地犧牲本地居民的權益。
四、區段徵收合理嗎? 徵收後誰受益?誰是最大受害者?真的提升生活品質?
徵收後最大的受益者是新竹縣政府—配餘地標售收入挹注財政赤字、現有農地免稅徵收後變更為建地可以開始徵收無限的稅收如地價稅、增值稅、空地稅….等,變成縣府的金雞母、搖錢樹…。 第二個受益者就是交通大學,無償取得市價超過200億以上的40公頃土地。 再來則是土地投資客及仲介業。 本地農民是區段征收後最大的受害者,讓原本樸實的農村生活頓時發生巨大的變化
1) 土地面積大幅縮小,被強迫捐出70%以上的土地,財產?被剝奪,這樣合理嗎?
2)農民被迫失業影響生計,生存權及工作權被剝奪,這樣合理嗎?
3) 原土地面積小的居民將被迫舉債向縣政府買地、蓋新房,大部分居民原小康家庭將被迫舉債度日。
4) 原有屋無地、國有地承租戶將被迫拆屋還地,面臨無家可歸或被迫遷徙。
5) 原土地面積較大的居民,扣除所需居住新建房舍土地外,被迫處分所剩餘土地或被迫變賣祖產或被迫遷徙他鄉另購農地,否則必須面對政府無止境的稅負,若無錢納稅,將被迫賣地繳稅,最終土地將落入政府手裡。
6) 縣府及交大都說好聽的話,宣稱徵收後會有多麼優質的生活環境,但是若徵收開發後,外來人口及產業區的就業人口大量湧入、將面臨生活空間縮小、上下班交通擁擠、空氣污染、生活品質將大幅下降,縣府可有告訴我們?!我們現有的居住環境活機能並不差,依山伴水、青翠的農田、熟識的鄰居,高鐵站、大賣場都在附近,如此優質的生活環境在新竹地區找不到第二個,因此要懇請鄉親們要知福惜福。
五、所謂「產學合作」應是提昇產業競爭與進步,但是本案卻是「產官學合作」聯合搶奪人民財產的最佳代表作,交通大學不思如何提升教學,卻涉入土地開發、欲圖利特定廠商,新竹縣政府不思保護縣民的財產安全,卻結合外力來搶奪縣民的土地。我們現在居住的土地是祖先辛辛苦苦留給我們的,我們對這塊土地的情感不是以價格可以衡量的,憲法有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在此我要鄭重敬告新竹縣政府及交通大學,這塊土地是我們的,請尊重我們擁有這塊土地的權利,並請本著良知立即撤銷本案,若縣府執意要征收我們的土地,我們定將捍衛我們的土地與縣府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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