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們憂心住家隨時被拆!
土城媽祖田土地案—媽祖會與民爭地嗎?
文:一群媽祖田的居民
我們是一群住在台北縣(今新北市)土城市(現為區)祖田里的山區居民,根據日治台灣堡圖所標示的舊地名為「媽祖田庄」。這是延續清代的土名。日本統治台灣三十八年之後(1895-1933),總督府命令各鄉鎮「役場」(即鄉公所),整理各地方文獻和施政成果,其中土城庄役場所撰寫的《土城庄庄勢》(昭和八年)明白指出,土城庄乃清朝時候「有周姓的業主從南部遷移到土城庄,因為台灣島自古以來,都是向當時的原住民讓渡田野就地開墾,算是開拓的先驅者。…周姓家族就往土城媽祖田和大安寮方面開墾。」至於有關他們的宗教則指出乃源自「南部北港的天上聖母信仰,不用說也會回去北港參拜的。」這是日治官方文件紀錄土城媽祖田的開墾史。
然而當清朝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之後,日本軍隊自北台灣上岸之後即以武力鎮壓台灣。根據《土城庄庄勢》的記載,當日軍來到土城媽祖田附近時,卻被當地的抗日義勇軍伏襲,此即著名的「大安寮事件」。後來日軍就以更強大的軍力將事件平定,當時村民死傷慘重,葬在「殺人坪」,遺跡還在「媽祖田庄」。第二年(1896)日本政府將土城庄交由新莊辦務署管理。並且比其他鄉鎮更加受到嚴厲的管控。後來台灣的行政區域劃分不斷變動,大正九年(1920)日本政府將「媽祖田庄」改為「媽祖田」,卻仍然由新莊的地方首長黃淵源等人為管理人,而非由土城役場實施地方自治。從不同的行政區地名改變,即可看出清朝先民的開墾山林已經變成日本控制的版圖。再加上皇民化運動的壓迫,台灣固有神明會的結構瓦解。在村民的記憶中,自己的媽祖信仰、自己開墾的土地、都不敢再主張,否則會被關進日本監牢。然而不能改變的事實是,這一群在清朝來台開墾的原墾戶,從未離開這塊土地。
台灣光復後,行政長官陳儀來台接管,他的接管計畫包括「對於台灣一切土地,不論官有、公有、私有、或製糖會社所有,一切暫由原使用人維持原狀,不得變動或移轉,並需保存原有關於土地之憑證,等候政府依據法令,分別處理。」依照國際公法的精神,台灣光復後「媽祖田」的土地應歸還給日治時期祖田里的原住戶。然而我們翻閱官方的歷史文件中,為什麼執行台灣接管計劃的新莊代理郡守,同時也是新莊寺廟慈祐宮的管理人林世南,可以在民國38年的三七五減租和民國42年的耕者有其田,把「媽祖田」的十甲田地按照規定放領給農民,卻在民45年以「理事長」的名義把「媽祖田庄」三百甲的土地權狀擅自領走?而未見任何土地豋記!日治時期新莊役場只是個收稅單位,也就是徵收開墾地的稅賦,根本不是土地所有權人,作為新莊役場書記的林世南,當知日本政府在土地謄本也區分新莊街長黃淵源其所代管土地媽祖宮和寺廟慈祐宮為兩個不同的法律單位。為何在光復後的民主時代,祖田里的原墾戶其財產權卻登記成為新莊慈祐宮的廟產?如今更被「無權占有、拆屋還地」的訴訟所壓迫?
準備再多的史料也無法說服法院,土地是自己祖先開墾的?
新莊慈祐宮的土地登記並非透過民35年的土地總登記,也非民45年林世南所有權的領證,而是民66年慈祐宮以「同廟異名」的理由申請土地登記。然而寺廟登記機關在縣市政府。根據新北市政府民國100年2月的公函表示,「並未開立『同廟異名』及『更名登記』的許可」。為何在沒有寺廟主管機關的監督下,連當事人的媽祖田居民也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可以如此神通廣大的利用行政手段非法登記?等到十五年法律追溯期已經過了,民82年展開一連串的司法訴訟,控告村民們「無權佔有,拆屋還地」。這顯然是一個有計畫的侵占行為。封建時代歐洲農奴都變成大地主,民主時代非洲黑奴都變成美國大總統,為何土城祖田里的原墾戶兩百年來辛苦開墾,堅守家園,卻被法律判決為「非法佔有」?
事實上,貧窮的村民一旦走上司法,除了要負擔律師費、裁判費,還要繳交比慈祐宮高出三倍的「保證金」!大部份的村民都因為負擔不起昂貴的司法費用,只好被迫和慈祐宮簽訂土地租約,但是這是個不平等的租約。也就是說,任何時候只要慈祐宮想要把這個土地賣給開發商或由政府徵收,三個月內原墾戶要自動拆除房屋讓出土地。簽訂不平等租約的住戶數字在法院中不斷爬升,難道這樣的紀錄就可以將開拓台灣這塊土地的血淚史為之煙消雲散。當祖田里的居民不再發言,只因為他們對長年的訴訟疲憊而深感無力感。土城祖田里的村民過去以來一直被不明事實真相的媒體,污名化為霸佔人家土地的「暴民」,問題是當弱勢人民被強權欺壓時,抗爭、請願、陳情…等行為乃憲法所保障的人民的「基本權利」。
目前台北縣政府尋求增設殯葬區土地,已得到慈祐宮的回應,根據媒體報導,「媽祖田」只有少許私占戶,徵收不太困難。這又是一個結合政府力量的滅村計畫。新莊慈祐宮不曾在祖田里動過一刀一鋤,卻在媒體上標榜是台北最有錢的寺廟,三百甲土地在他們眼中只是一筆龐大的利益;反之祖田里是原墾戶胼手胝足的共同歷史記憶,每日生活之所寄託。媽祖會與民爭地嗎?村民的生存權、居住權被政府和財團,透過司法的手段,ㄧ而再的踐踏和蹂躪。這是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情,希望了解並關心「媽祖田」的人,能夠扶持弱勢的村民,讓我們能夠免於恐懼,免於被壓迫的生活。祖田里仍有一群默默站在司法前線的村民,只為了還原歷史的真相:主張這塊土地是祖先蓽路藍縷,以啟山林來開墾的。這條路是艱辛的,我們真心的期盼社會上的專家學者給予我們寶貴意見,教導我們如何和大自然共同生存的理想方式。
緊臨媽祖田的「三峽生命園區」BOO案已經新北市政府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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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 真的沒有辦法保護這塊地嗎
難道逃過法律追訴期就可以讓錯誤變成正確的嘛
是啊!不都是如此嗎?小蝦米如何對大鯨魚?窮困村民如何對付財團?廟方是用信徒的錢訴訟,祖田村民只有被拆屋或賠錢的份,清朝及日治時期,雖由外族管理
村民都還能安居樂業, 唯有中華民國時期, 村民在自己祖先開墾的土地上卻必須被迫拆屋賠償,台灣人該覺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