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大公開的檢察官就是抓耙子
一件毒品案件因法官洩漏告發者資料,而讓這位秘密證人走投無路,連同親人都陷入被追殺的危機,當然這位法官已被起訴了;但是在「近親繁殖」的司法體系結構中,難免會讓人有瓜田李下、官官相護的結果,人民相當地無奈。濫權法官被檢察官起訴了,那濫權違法的檢察官呢?
筆者曾從事社福工作,對於個案的保密原則非常嚴謹,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讓記者有大作文章的機會,將個案資料洩漏出去,對案家造成二度傷害,後果將不堪設想!少數濫權檢察官辦案,媒體大版面聳動、駭人地報導,不得不讓人聯想:檢察官辦案就如同乩童與桌頭,很「麻吉」!案子尚在偵辦中,媒體只要跟著檢察官起舞,就能「毒家報導」被告的犯罪事蹟了,還沒等起訴、或法官判決,被告不死也半條命了。
一般而言,被當成「抓耙仔」的告發者很令人討厭,但是由他揭發了有害人民的犯罪者,因此而救了很多人,這又是抬面下的另類英雄,當然要受保護;資料被洩漏出來令其被追殺,那就更惡毒、惡質了;案子尚在偵辦期間,媒體就能極盡能事的報導,全民百姓懷疑的「抓耙仔」當然就是辦案的檢察官了,尤其是侯寬仁檢察官竟然還可上新聞性節中大談案情,這是公然違法、違憲的「抓耙仔」,竟然可不受懲處,那百姓每天都被媒體追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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