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紀錄‧自治

2010/12/02 11:08
3,059次瀏覽 ・ 2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原視12/3每週()晚上九點

公視12/4每週()早上六點

專題二:紀錄‧自治

採訪/撰稿:里幸

攝影/剪輯:阿道

內文: 2007年聯合國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其中明定了以原住民族的自決權做為核心的權利,是各種基本人權之母,主張原住民族能自由選擇,包括經濟、社會、文化以及政治等層面的具體內容;在台灣原住民的自決權其實也早在1997年入憲,甚至2005年三讀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也都明文保障原住民族自決的權利,朝向原住民族自治的發展方向前進。今年九月二十三號,原住民族社會期盼多時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終於在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不過行政院版的自治法還沒有送到立法院審查,就受到原住民民間團體大力抨擊,認為草案內容讓渡太多原住民權利給國家,是自我矮化而且降格的一部草案,不過,行政院原民會也很罕見的大動作出面來辯護,形成代表原住民的官方和民間意見相左、嚴重衝突的局面。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