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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系劉南芳被控偽造會議紀錄及圖利特定對象

2023/11/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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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國立成功大學台文系現任系主任劉南芳於上周被同事檢舉濫權霸凌後,今日(2023/11/1)又有學生代表出面向成大校安中心控訴劉南芳偽造系務會議紀錄及霸凌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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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南芳不顧師生代表反對,濫權、執意以email通訊方式召開課程會議及課程會議,並通過符合劉南芳圖利特定對象的相關提案。該作法再度引發師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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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台文系教授、前系主任蔣為文於系辦執意寄出會議紀錄後,於系務通訊會議裡抗議指出:

這份會議紀錄違法、劉南芳主任涉嫌偽造文書及霸凌師生權益!

1. 此會議程序違法、紀錄不實!劉南方主任下令系辦承辦人員淑如於2023/10/30發出的會議通知明明有休假中的蔡明諺老師(tzkuyu@),但會議記錄卻記載"請假",與實際不符。

2023/10/30發出的會議通知明明沒通知二位學生代表劉立仁及袁珮芸,但會議記錄卻記載該二名學生列席,與實際不符(請參閱附件)。這是劉南芳主任刻意造假!劉南芳已是說謊造假的累犯!

2.  劉主任刻意利用通訊會議限縮及侵犯系務會議委員的發言、討論及表決權,這是濫權、霸凌、反民主的行為。在通訊會議中,劉南芳完全不回應委員針對會議議題的提問,是完全沒有實質討論的虛假會議。

Gmail讀取回條並無法證明收件者真的有收到通知或讀取信件! 劉南芳主任卻以讀取回條做為出席的判斷,程序違法!

以下為 Gmail說明: 

請勿根據回條判斷郵件是否傳送成功 收到讀取回條不一定表示收件者已讀取您的郵件,因為回條的運作方式會依收件者使用的電子郵件系統而 有所不同。(請參閱以下連結或附件)   

https://support.google.com/mail/answer/9413651?hl=zh-Hant 

3. 這次會議提案內容均與學生有關,但會議召集人劉南芳卻於第一時間故意不通知學生正式列席會議,這是侵犯學生的權益。

4. 劉南芳涉嫌圖利特定對象,隱匿案件的負面影響,對於碩專班學生的課程受系務會議第二案影響而減少選修課(2024年春季只剩開一門課)隻字不提。意即劉主任誤導部分委員同意第二案,犧牲碩專班的修課權益。

5.  劉南芳自己也投同意票,這違反會議程序。通常會議主持人不參與投票,除非雙方意見平票才投票。結果劉主任把自己的票算是同意票,這行為違反會議慣例。

6. 這些案件的同意票過低。本學期系務會議照理有14位教師及2位學生代表。但這些通過案件最多只有6票同意票。若就16位全部代表,或14位教師的比例來看,均未過半。然而,因劉主任刻意設計黑箱的通訊會議以阻擋正常會議的進行,結果依據劉南芳版本的會議紀錄是只有8人出席。這些所謂沒有出席通訊會議的委員的意見全被漠視。

請學校相關主管務必立即制止劉南芳主任的違法、蠻橫作法以維護成大之名聲!

 

成大台灣文學研究所學會(簡稱所學會)會長劉立仁也發文指出:

各位老師好:

很抱歉,本人並未接獲本次會議開會通知,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參與到本次會議。會議紀錄內容寫到我有列席,是錯誤的。請把本人的名字移除,謝謝!如果沒有移除,係屬涉嫌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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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南芳下令系辦工作人員於2023/10/30發出系務通訊會議通知後,蔣為文於第一時間及表達抗議及異議如下:

我在此鄭重抗議劉南芳主任違反會議程序及黑箱作業、違反民主精神!請學校相關單位立刻制止劉主任的濫權、霸凌行為。

1.請劉主任公布投票同意者及反對者姓名。這次通訊投票為黑箱作業。我們懷疑劉主任有作票及威脅他人email投票的可能性。

2.請劉主任解釋,明知課程通訊會議有爭議,且學校在調查中,為何執意送系務會議且執意用email通訊會議?是否涉嫌圖利特定對象?

3.我已多次表示對2023/6/8及2023/9/14的系務會議紀錄有異議,其記錄與事實不符,為何劉系主任仍獨裁要通過此二份會議紀錄?

我再補充:  系務會議應出席委員人數為16位(名單如下)。但劉南芳沒有通知2位學生代表、卻發通知給休假中的蔡明諺老師(tzkuyu@ ),程序違法!劉主任所謂的7票同意,根本未達全體人數的一半。這是黑箱作業的證明!請學校校安中心將我這二封email內容補充列入我的檢舉文件裡面。

應出席老師14位(已扣除蔡明諺1位休假、簡義明1位停聘):游勝冠、楊芳枝、蔣為文、吳玫瑛、鍾秀梅、陳麗君、李承機、廖淑芳、王右君、吳毓琪、劉乃慈、劉南芳、曾薰慧、陳慕真

學生代表2位: 劉立仁、袁珮芸

 

劉南芳回應蔣為文的質疑如下:

關於蔣為文委員之意見,本人回覆如下:

1.經詢問法制組後說明:本系系組織規程及實施要點第三項第三點「……專任行政人員及系所學會會長為列席……。」因此學生代表為列席人員、並無投票權。

2.經詢問文學院,依照文學院慣例,會議議程並無寄給列席人員,僅寄送會議記錄。

3.本次台文系1121-2系務會議經過公開調查「是否採通訊會議進行」,是經由過半數委員同意方採取通訊會議方式,完全符合會議程序。本人已經在10月27日公開回覆和說明(請院長、法制組、環安衛中心詳附件)。

4.經查文學院不論召開實體會議投票、或是網路會議投票一般僅公布得票數、並未公布投票者姓名,台文系過去在會議中投票亦然,並無所謂「黑箱作業」。

 

蔣為文回應劉南芳的辯解如下:

請問劉南芳主任:

1. 照慣例,休假老師不應參與系務會議。但系辦有發通知給休假中的蔡明諺老師(tzkuyu@)。請問蔡明諺有投同意票嗎?這樣程序合法嗎???

2.   照慣例,與學生權益有關的提案都會徵詢學生代表的意見。但這次通訊會議,劉主任直接漠視學生權益,不讓學生知悉課程會議提案內容(裡面有牽涉到碩專班學生選修課大幅減少),這樣合理嗎???

3.   該迴避的吳毓琪委員是否有針對通訊會議投票?照理講,該迴避者也不能針對開會方式做投票,因通訊會議對當事人有利。

4.  通訊會議通常是在有共識、沒爭議情形下召開,所以沒有成員要求公開投票結果。但這次是有爭議、沒共識下由劉南芳系主任及吳毓琪課程召集人執意召開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這次當然要公開投票結果,讓投票者確認自己的票是否被作票,以取信於大家。沈孟儒校長在10/26的校長座談裡也談到他主持的會議裡若有爭議時絕不會用表決方式處理而是透過溝通方式解決。劉南芳主任的做法卻是以霸凌其他師生的方式通過她要的提案。如果學校主管機關認同劉南芳主任的做法,那麼以後成大的各種會議是否也都要改為email通訊會議???

5. 我已多次表示對2023/6/8及2023/9/14的系務會議紀錄有異議(與本人權益及名聲有直接相關),其記錄與事實不符。照程序,開會時均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這二次會議紀錄尚無共識,為何劉系主任仍要獨裁通過她自己屬意版本的會議紀錄?

6. 此次系務會議裡擬討論的課程委員會提案違法,本人已正式檢舉且學校校安中心已經照程序調查中。在調查定案前,不應送到系務會議討論。且,課程委員會的提案僅經由通訊會議討論,並無實體充分討論。內容牽涉到會議召集人吳毓琪、課程委員林佩蓉沒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卻執意通過提案(涉及圖利自己)。我們系務會議若仍以通訊會議執意通過,恐有違法成為圖利特定對象的共犯。

以下為被師生質疑造假、不實的系務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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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台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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