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台文系劉南芳主任自從今年(2023)二月擔任系主任後風波一直不斷。近期台文系研究所學生抗議劉南芳主任疑似替涉及性騷擾事件的簡姓副教授報復舉報的學生(詳見自由時報報導)。昨天(10月4日)颱風天,成大台文系蔣為文教授等多位教師也於網路中抗議劉南芳主任濫權、禁止系內專任老師自行維護系網頁的個人資料與活動資訊。
蔣為文教授於Facebook上發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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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ān-hiān miâ to bô-kâng, thái chò-hoat hiah kâng?
Khòng-gī Lâu Lâm-hong to̍k-chhâi koh ûi-hoán bîn-chú chū-iû cheng-sîn!
明明 “劉南芳”就不是“習近平”,為何作法那麼像?
抗議劉南芳系主任獨裁、違反民主自由精神!
劉南芳不讓我們用系網,我們就用FB及相關網路工具公布劉南芳還有更多惡行惡狀的內幕! 大家等著看這個最佳演員如何被揭穿真面目!
我們台文系從以前到現在都授權給專任老師可以自行更新系官網裡與自己有關的資訊。就算我擔任系主任任內也依照系上慣例,由專任老師自行更新網頁。
劉南芳主任依據哪一條規定,憑什麼在颱風天透過一封email信件通知就收回專任老師的官網權限?這是劉南芳主任的濫權、獨裁及反民主的行為!
劉南芳為了掩護涉及性騷事件的簡XX老師,不僅涉及報復爆料的所學會學生,現在還要找系上正義派老師的麻煩。是吃飽沒事做,在學習近平嗎?
如果劉南芳堅持"橫柴giâ入灶",我們絕對會為民主、自由及自身權利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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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大文學院高院長已介入調查中。劉南芳主任在回覆高院長及台文系全體老師的email信件中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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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次異動主要是因為老師們在系上官網公告後,會有人來電詢問系辦相關內容。但是我們在後台無法看出是哪位老師公告,系辦常常無法說明也造成一些困擾。所以我們辦公室有經過討論,認為系上活動可以由系辦統一公告為佳。由於目前無法將權限分開「公告」或是「個人資料更新」,所以目前先由系辦統一處理。
2.系上完全沒有限制老師更新自己的資料,也沒有限制老師公告學生活動等,目前有哪位老師公告、或更新資料後被撤除嗎?我想應該沒有,反而系上會主動詢問老師有沒有活動要上網公告,也會主動請老師更新網頁,老師在官網更新個人所有的資料也是公開可以給大家看的,這其中不會有秘密,所以由系辦代為更新有甚麼不妥嗎?如果覺得告訴系辦之後無法馬上更新或處理,那麼我們會想辦法改進,這是行政端可以改善的問題。
3.「由老師自己更新資訊、發表活動公告」,跟「由系辦更新資訊、發表活動公告」這只是做法不同,為甚麼會和民主自由有關呢?大家可以上官網看一下,上面發布的消息是演講活動、學生活動、學術研討會、獎學金申請、還有考試日期、課表....,這些系上的日常就是官網存在的目的,由系辦統一資料上網是很常規的事情。
4.據查目前文學院、歷史系、中文系、外文系都是由系辦統一處理官網的公告等事宜,如果這件事真的與民主自由有關,是否文學院都是沒有民主自由的地方?我想應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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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為文教授則進一步在email中反駁劉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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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劉南芳主任的發言,不僅與事實不符,且充滿權謀的謊言! 茲說明如下:
1. 我在台文系從2003年任教至今已二十年。從以前到現在台文系都開放給專任老師自行上網更新系網與自己有關的研究、教學及活動資訊。若老師不願或不會更新才委託系辦幫忙。我擔任系主任任內也都是按照此慣例執行。二十年來系上老師都很自律,也從來沒發生什麼糾紛或竄改他人資料。然而,劉南芳主任卻於昨天(2023/10/4)突然透過系辦寫email通知全部老師即日起需透過系辦才能更新網頁。我原本可以登入系網的帳號也立即被封鎖,進入網頁後全部功能都被鎖定無法使用(請見附件一)。劉主任已經涉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為何劉南芳主任急著封鎖台文系老師的系網使用權? 因為劉南芳主任故意不讓"所學會"學生在系網公告10月11日召開臨時大會的消息以期阻礙學生開會員大會。因劉主任不讓所學會學生公告在網頁,學生代表便找我幫忙公告。於是我在10月3日幫忙學生把開會資訊公告在系網(附件二)。
2. 現行的研究生組織"所學會"是系務會議認證過的合法組織。過去系學會(大學部為主)及所學會(研究所為主)因學生參與度不高,經常出席人數不足而倒會。台文系2022/5/12日的系務會議第六案決議要求學生先行完備組織章程並推選會長(附件三)。當時研究生是依據系務會議的決議重組所學會,並於2022/12/27召開會員大會,也於2022/12/29的系務會議報備過(附件三)。劉南芳於2023年2月上任系主任後,於2023/3/2的系務會議第一案還通過補助所學會預算,於2023/4/20的系務會議第五案還通過推派所學會會長代表台文系擔任院課程會議的學生代表(附件三)。然而,當2023年6月媒體報導學生爆料簡老師涉及性騷事件後,劉南芳卻開始態度大改變,開始想盡辦法不承認所學會的合法性。劉南芳的霸凌行為已讓學生心生畏懼與憤怒,認為劉南芳是在替簡老師進行報復學生的行為。
依據政府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第三項,須 「 避免報復情事」;第35條第二項第八點「禁止報復之警示」。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第22條,須 「 避免報復情事」。劉南芳身為台文系的行政主管,不僅不維護學生的權益「 避免報復情事」,卻還做出傷害及分化學生的行為。這樣合適嗎?
3. 劉南芳主任扭曲學務處的解釋,直指所學會不合法。<=劉南芳的發言與事實不符。我和幾位台文系老師曾於2023/9/20拜會學務處洪良宜處長(當時還有法制組律師在場)。當時會議也澄清,所學會在台文系內仍屬合法,但若未來要向學校申請補助則仍應依學校規定補開會員大會把一些行政瑕疵補足即可(此會議有正式錄音紀錄)。這也是為何學生預計10月11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以補足行政瑕疵。
以上我的發言均屬實且均有依據。若有任何造假,願受法律制裁並辭去台文系專任教職以示負責。也請劉南芳主任比照此標準,同意“若說謊則受法律制裁並辭去台文系專任教職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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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記者截稿時劉南芳尚未針對蔣為文的質疑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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