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政府不應「禁四漏千」方式禁止加味菸,成為幫助菸商吸引與傷害年輕族群的幫兇

2023/05/04 12:18
6,208次瀏覽 ・ 19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加味菸是年輕人接觸菸品、染上菸癮的糖衣!
5年前,菸商向我國政府申報的菸品口味添加物已1,200多種
,國健署預告只要禁止其中4種 !
並擅自變更「公布後一年施行」,讓菸商可以多販售加味菸半年以上 !

依據衛福部109年新聞稿指出:為保護青少年,免於被尼古丁操控未來,將增訂禁止加味菸品之規定(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而政府自108年受理業者申報的菸品口味添加物已達1,200餘種,當時最常被添加的前10種口味依序為香草味、花果味、甜味、薄荷味、杏仁味、焦糖味、奶油味、櫻桃味、肉桂味、玫瑰香但國健署3月預告卻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換言之,國健署將在明知的情況下,任由最常被添加的香草、焦糖、奶油、肉桂,以及近兩年最盛行的草本、奶茶口味等加味菸品販售。此等自廢武功的公告方式,不但明顯違背立法意旨,更將吸引青少年深陷嚴重菸害危機之中。

170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今嚴正呼籲並再次聯合行文給國民健康署敬告政府公告內容應修訂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以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不應再執意以預告的「禁四漏千」方式禁止加味菸,成為幫助菸商吸引與傷害年輕族群的幫兇。

照片

    董氏基金會林清麗主任表示,加味菸是菸商於菸品中添加不同口味,藉由降低菸嗆味與產生不同味感來吸引年輕族群使用〪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原條文「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1月10日最後一次朝野黨團協商時,國健署署長以「本條文若採正面表列所有加味菸禁止口味,『會列不完』」,且公告時會力求嚴格等說詞,說服朝野立委接受更改為「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並完成三讀。豈料,國健署3月預告版本,竟只要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公然縱放菸商將可使用其他口味添加物。

愛兒親師家長協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依據國健署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我國每10個青少年吸菸者中就有4個使用加味菸,政府縱放加味菸的結果,不只違背立法意旨,更將吸引青少年深陷嚴重菸害危機之中。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WHO明確指出,加味菸是兒童、青少年與年輕女性的入門菸品,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第九條及第十條實施準則規定,各國政府應限制菸品添加提高可口性的組成成分;目前全球至少34個國家立法禁止所有的加味菸品,歐盟也已在2020全面禁止,呼籲國健署知錯能改,跟上國際腳步,及時修正辦法,保障兒少健康。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此預告還有一嚴重缺失菸害防制法新法第47條的說明指出「總統公布後一年實施」,表定應是12個月,但主管機關預告卻變更為「公告後的18個月」,不但比母法的施行日延長6個月,更擅改法定的應從2月15日的總統公布日算起,抨擊恐有違法之嫌。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