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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事件7~誰是誰非

2010/09/20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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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慈大傳播公民台 特稿 

七星潭開發爭議在商業媒體報導下曇花一現、引起關注,但新聞熱度過去之後,財團致力解除國有地公告不得私有的限制,與花蓮縣府力促營建署通過「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的動作依然持續進行。

 民國981030,環保署對花蓮縣政府提出廢止「86年七星潭沿海風景區環說書結論」乙案,做出〝免依原環評結論執行〞這項裁定。意思是說,不是七星潭沿海風景區內的開發案,就不受86年七星潭環說書結論限制。而派帝娜公司投資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剛好就不是七星潭沿海風景區內的開發案。

 86年七星潭環說書結論的限制在於,所有在七星潭的私人開發都必須進行環境差異分析。花蓮縣府表示,向環保署提案廢除86年七星潭環說書結論是為了七星潭風景特定區整體的開發,沒有圖利派帝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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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現況:財團致力解除國有地公告不得私有的限制;花蓮縣府,力促營建署通過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全民,指望政府作好把關責任。

 

派帝娜公司旗下擁有美麗華、全台多家影城以及富源蝴蝶谷渡假村,而七星潭渡假村是派帝娜下一個開發目標。七星潭渡假村預定地位於七星潭遊客來往最多的核心地帶,但也潛藏颱風暴浪、航空噪音、海岸侵蝕、地震斷層以及軍事安全等問題。渡假村自申請以來,面積從8公頃一路縮減到現在的4.45公頃,在渡假村計畫書中,派帝娜公司表示未來不排除進行第二期開發案。 

派帝娜公司執行顧問黃進發表示,公司曾於民國94年在七星潭社區召開渡假村說明會,聆聽居民的意見。但七星潭居民吳文聰則指出,那次的說明會實際上是要居民簽名做為財團開發背書。而且當初居民要求派帝娜保留部份區域,讓社區文化得以延續都被派帝娜拒絕。當時渡假村的面積是8公頃左右,後來面積更改就沒向居民開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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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七星潭渡假村地價查詢,未來財團如果承租七星潭渡假村國有地,每月租金只要8百多元。



除了七星潭渡假村開發爭議之外,七星潭還面臨花蓮縣府向中央提案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面積廣達8千多公頃,從立霧溪出海口到七星潭社區,涵蓋許多文化遺址、國有地以及防風林地。縣府預計在此計畫內設立海洋深層水工廠、旅館區與新莊園,對於文化遺址與污水處理設施卻未加以著墨。

 為了避免全民的七星潭淪為財團私人營利的場所,全台許多社會人士、學者、花蓮在地居民、學生與環保團體,在去年年底發起搶救七星潭全民連署與校園連署活動,短時間內匯集全台5萬多人的連署,但花蓮縣府卻對連署訴求不聞不問。在輿論壓力下縣府終於公開「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但仍不公開「七星潭渡假村計畫」詳細內容。 

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自動把七星潭260公頃的防風林地改為61點多公頃,森林區變農業區、農地變建地,而派帝娜公司的七星潭渡假村卻被劃為〝海域資源保護區〞。面對漏洞百出的七星潭開發案,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在國會提出「主決議」,要求國產局在七星潭開發爭議尚未釐清前,不得以任何方案出租土地。 

主決議通過後,形同法律、有效期限一年。立委高金素梅說,如果開發七星潭發生問題,法院就必須追溯經手開發案的官員或公務人員。不能因為官員卸任就免除責任,尤其像七星潭這樣全民關注的案子,更是在座政治人物與地方父母官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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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委提出主決議前,派帝娜公司就已要求花蓮縣府,解除七星潭渡假村國有地公告不得私有的限制,以利財團進一步購買土地。加上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包括多筆國有地、防風林地變更問題,未來林務局、國產局勢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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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望 (未驗證) ・ 2010/10/21 17:02
磨受 (未驗證) ・ 2010/11/08 18:20
Evelyn (未驗證) ・ 2011/01/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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