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應落實執法嚴禁廢土濫倒農地!
公民記者:朱水文
中央和地方落實執法,
嚴懲不法,
維護珍貴農地,
儘速恢復原狀。
2022年03月24日上午立法委員陳椒華偕同陳情人和地主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政府未積極處理農地濫倒土石案,陳情人抱怨檢舉年餘竟然毫無進展,迄今農地上的廢土仍未清除,行為人還在現場進行土石分類,像是私設土資場,而且還盜採土石。即使曾經開罰,但行為人不理不睬,似乎完全未將公權力放在眼裡,呼籲中央和地方落實執法,嚴懲不法,維護珍貴農地,儘速恢復原狀。
陳椒華表示, 要求警政單位研議串接各縣市1999案件查詢系統,讓後續主管機關的查辦裁處結果可供報案人查詢。警政署有報案受理查詢系統,也應主動告知報案民眾可線上查詢辦理情形,而非讓報案人無從得知處理結果而對政府失望。
陳椒華要求營建署儘速修改相關辦法,加強土方運送流向GPS管理,而申報不實的問題也要解決,農發條例施行細則已將農地回填土質原則入法(第2-1條),明訂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等都不能回填到農地,地方政府應確實執法,維護珍貴農地。
2020年桃園市新屋區台61線旁一處農地遭濫倒廢土,葉姓陳情人和地主曾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多次,也向農業局和環保局陳情檢舉過,但遭倒廢土的農地現況依舊,一年多來並未獲得改善。
陳椒華委員表示,可依法要求「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或「依限拆除恢復原狀」,但卻看不到桃園地政局依法連續開罰,沒有移送,更未要求行為人停止使用或清除廢土的積極作為,看不到讓農地恢復原狀的執法魄力?
陳椒華強調,今年二個月內接獲三起桃園台61線旁廢土或廢棄物檢舉案,經查航照圖,發現沿線尚有多處變異點,多筆本該是綠色的農地,卻呈現土黃色,甚至有明顯車痕,疑似廢土棄置點。之前曾有媒體報導稱台61線為「廢土之路」,果然名不虛傳,恐怕還在持續增加廢土棄置點中,顯示出交通便利但偏僻的部分台61線路段確實已成不肖業者眼中濫倒廢土的「方便好所在」。此案19個月內檢舉八次,但僅開罰三次,就算曾以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和「土石採取法」分別裁罰16, 100和22萬元,但看來行為人並不以為意,也不改善,而主管機關也未確實依法行政、強力勒令清除、恢復原狀,讓行為人可繼續為所欲為,不只造成珍貴農地逐漸流失,政府公權力也在流失⋯⋯
陳椒華曾檢舉台61線觀音工業區旁一處國有地在元旦濫倒廢土,之後接獲民眾檢舉觀音崙尾段一處農地填埋石塊、水泥塊營建廢棄物,這次除了葉家農地遭倒廢土外,還有鄰近一處農地也在同時期遭到濫倒廢土,也有民眾在2020年檢舉過,但當時裁罰12萬元後,就沒下文了,陳椒華痛斥「廢土依然在,政府卻不在?」
陳情人葉霖鴻表示,眼看著這塊土地一直被外來的砂石車,一車一車的往上倒棄廢土,叔姪們天天都在窮著急,2021年的春季某一天和侄子在棄土現場附近發現兩部載滿泥土的大卡車(準備倒土),馬上去電永安派出所報案,幾分鐘後,警車很快到場(警察沒有下車),卡車司機見到警車,馬上調頭開離現場⋯⋯。後來派出所來電話說「我把他們驅離了!」。不一會兒,砂石車還是我行我素的把土石到在這塊土地上。這種躲貓貓的遊戲,政府官員有看沒有到,老百姓實在很無奈。葉先生還指稱行為人在葉家的農地深挖七、八米,合理懷疑填埋廢棄物,陳椒華要求環保署應前往開挖確認,況且行為人曾遭盜採土石開罰100萬元,桃園市政府竟然未曾開挖確認是否填埋廢棄物,非常失職。
遭倒廢土的農地持份地主之一葉進鑫表示,這筆共有的農地在沒有獲得大家同意之下,葉時芳(亦為地主之一)暗中跟行為人簽約接受倒廢土,害家族們共同持有的土地遭受侵害。雖然家族兄長有跟警方報案,但不知道處理的經過與結果。與叔叔在2020年11月到桃園市農業局陳情,但始終沒有得到任何答覆及建議,而讓倒土的行爲繼續進行,目前該土地已經淪為土石加工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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