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捐獻及收取政治獻金的途徑及日期!
公民記者:朱水文
捐的放心
收的安心
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
提供擬參選人作帳、編製報表、線上查詢及申報前檢核程序,
如發現有違法捐贈,擬參選人得於申報截止日前依法辦理返還或繳庫,以免受罰。
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6日舉行投票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趙永清於2022年03月17日說明政治獻金的相關事項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解說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應行注意事項
設立政治獻金專戶開始日期
2022年4月25日起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區長等擬參選人。
2022年8月18日起鄉(鎮、市)民代表、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等擬參選人。
收受政治獻金截止日期
經許可後得收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日前1日(11月25日)止。
捐贈政治獻金
捐贈者:個人[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30萬元;]
營利事業[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200萬元;]
人民團體[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5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0萬元]
不可以捐贈政治獻金
境外陸港澳之人民、法人或團體等外資金捐贈易受罰者。
監察院建置有「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提供擬參選人作帳、編製報表、線上查詢及申報前檢核程序,如發現有違法捐贈,擬參選人得於申報截止日前依法辦理返還或繳庫,以免受罰。
監察院自3月起,依序對各金融機構相關人員、各縣市選舉委員會人員、捐贈者(個人、營利事業、政黨、人民團體)及受贈者辦理視訊宣導, 協助擬參選人依規定開立專戶並向監察院申請專戶許可。
監察院針對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申報之政治獻金收入情形抽查,違規態樣經統計,以捐贈超過法定限額受罰者為最,查核結果計裁處82件、裁罰金額新臺幣(下同)15,304,100元,其中裁處捐贈者計75件,以捐贈超過限額36件為最,境外資金捐贈33件次之;而裁處受贈者計7件,以未盡查證義務5件最多。另有開立帳戶未經監察院許可即收受政治獻金者,因違法情事屬刑責,已移請檢察機關偵辦計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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