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用過時判例 國稅局長無知還是故意?
6月17日,立委康世儒在立法院召開「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國稅局知法玩法、錯用過時判例、不利百姓的行徑,全部攤在陽光下。
國稅局以經由最高法院三審判決認定為錯誤不實的起訴資料,對太極門違法課稅處分。國稅局無視補習班之主管機關「教育部」對太極門並非補習班的認定,藐視刑事法院三審判決認定敬師禮為贈與而非補習班學費之事實,更將前任財政部長對刑事案件勝訴稅單即不成立的承諾,忘得一乾二淨。甚至,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還引用過時判例:「刑事判決跟行政處分,原來就可以各自依照法律內容來認定事實」,但這其實早在91年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就已決議不再援用!
康世儒:次長,我一直希望這件事非常和平落幕,大家非常漂亮的下台,我常跟這些師兄姊談的時候,一直不希望用到社會資源,但是如果不得已用到社會資源,後果的確不容我們想像,我非常瞭解他們的心境,你不要小看這股力量,以為大家只是來講講而已,我離很久才說再開一次公聽會,大家再談談,商量商量,所以我一直希望政府單位,該查就要查,該講就要講,不對沒有關係,怎麼樣讓大家漂亮的下台,但是不要說我就是很堅持怎樣,行政法院已經判決這樣了,騙誰啊,最高法院判對的、判贏的,你們又不講,只拿不好的講,這也不對。
你們執意把證據說只有9位,怎樣又怎樣,現在人都在這裡,資料提供給你看,滿地都是,你們明明知道這個已經是錯的,你們以前講的好像有點疑問了,還要一味的錯下去,這樣不好。坦白講,今天為什麼我擔任主席,我不敢讓羅委員當主席,待會兒火爆脾氣一來,你就死了,我還一直忍著。
康世儒:不是。你今天很多回答避重就輕,在閃躲,我不是聽不懂,是盡量忍耐。我一直希望給各位有一個很好的下台階,大家怎麼做會比較漂亮,但是我剛才一直聽,越聽越難過。第一個,撤回,趕快先把行政執行撤回,兩個月的時間你們去看,不要再什麼訴願委員會,每次都這麼說,訴願委員會還要求你們要拿資料,你們拿的都假資料,有沒有用?沒用!訴願委員會都是騙人的,我自己當了七、八年鎮長,怎麼會不懂什麼叫委員會,什麼委員會不都是自家人嗎?都聽你們的。因為這樣,已經導致大家一直希望財政部出來調查、瞭解,由財政部這邊直接看要怎麼做處理,否則真的會影響巨大,我要特別再跟你們說一聲。
剛才回委員已經直接向財政部次長,向財政部這邊遞案件了,函查表的案件,也代表財政部現在正式接受了,你要做一個瞭解,因為是你的屬下,你趕快進行瞭解,這也是非常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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