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加強對住宅大樓設施安全的管理
說起來真的很誇張。最近陪家人去臺北市廈門街附近看房子。那棟新推出的住宅大樓,走出家門,有兩座電梯可以使用,電梯左右各有一個逃生梯,看起來很OK。後來,內人打開逃生梯門,進去一看,馬上叫出聲來。那座逃生梯與絕大部分逃生梯一樣,走下半層樓,會有一個喘息平臺,然後180度轉彎到樓下。與眾不同點在於,喘息平臺沒有與外牆連接,中間相隔約15公分。因為外牆有一個採光窗,剛好開在與喘息平臺連接位置。換句話說,有半個採光窗高過喘息平臺,另一半採光窗低於喘息平臺。採光窗很大,窗戶開著,足以讓一個大人摔出去。我跟仲介說,不知道建商為什麼有辦法拿到使用執照?
另外去看一戶樓中樓,走上夾層的室內樓梯,左邊有扶手,很正常。但右邊受梁柱影響,沒有連接牆壁,也是留下可以讓人摔下去的空隙,而且沒有欄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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