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考慮「振興經濟特別扣除額」?
最近政府考慮發行酷碰券,促進國內消費。但也有人覺得,沒有錢的人,會看得到,吃不到。本來,對消費有貢獻的人,才受到政府獎賞,邏輯上沒有問題。但弱勢者領不到酷碰券,kimochi會很不好。
或許可以考慮改變一下方式。例如,明年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以設定一個「振興經濟特別扣除額」。民眾可以向金融機構或儲值卡發行機構,申請實名制的悠遊聯名卡或一卡通聯名卡,用於消費支付。累積的消費額度,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得列入「振興經濟特別扣除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政府則精算一下稅收可以忍受的減少金額,設定每一個家戶的「振興經濟特別扣除額」額度。
這種方式還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推廣儲值卡,減少現鈔的使用。這對於防疫也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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