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區立委制度符合民主原則嗎?
不分區立委制度符合民主原則嗎?
民主制度的根本精神,就是要以「數人頭」代替「打破頭」。最近各主要政黨,為了不分區立委名單,紛擾不斷。雖然還沒有達到「打破頭」的程度,但以「擠破頭」來形容,應該不算過份。
為什麼專制制度會有「打破頭」的問題?就是因為缺乏一套可以讓各方接受的排解政治爭議程序,也就是「數人頭」的制度。擺不平的時候,最後只能動用暴力,用叢林法則去解決爭議。
或許有人會說,不分區名單還要經過政黨票的檢驗。然而,各主要政黨有「安全名單」存在,也是不爭的事實。這跟威權政黨,領導人提出一份「委員」名單,宣讀後由全體「代表」鼓掌通過,性質其實沒有什麼不同。即使沒有強勢領導人的政黨,也會淪為「派系分贓」體制。
馬政府時代,還曾發生總統以黨主席身份,把立法院長開除黨籍,讓他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實質上演變成總統把負責監督他的國會議長炒魷魚的怪事。既然不分區立委必須聽命於黨主席,這樣還能算是「民意代表」嗎?
紐西蘭也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但不分區立委名額只用於調整國會議員當選席次與政黨票得票率不相稱的狀況。例如,某小黨得票率6%,在113席的國會中,應該要有7席名額。但這個小黨只當選3席區域國會議員,所以可以提名4席的不分區國會議員。某大黨得票率50%,卻當選58席區域國會議員,超過半數的57席,所以不能夠再提名不分區國會議員。我覺得這樣的制度,才符合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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