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沒有盡到保護人民的責任
有一個香港女生在臺灣被殺,兇手逃回香港。港府沒有逮捕兇手,請求臺灣提供司法協助,伸張正義,反而大打太極拳。政府無法保護人民的人權,難怪港人要走上街頭。
如果法律有漏洞,也應該修法,達到伸張司法正義的目的。令人訝異的是,解決方案竟然是搞一個「送中條款」,把打太極拳法制化。
如果被害者是美國人,美國政府會不聞不問嗎?
過去也曾發生過好幾次臺灣詐騙集團份子被外國政府遣送去中國受審的案例,理由是受害者中有很多中國人。沒有人會覺得這些接受中國引渡請求的外國政府,放棄了國家主權,因為加害者和受害者都不是他們國家的人。
現在,我甚至合理懷疑,港府原本盤算,在「送中條例」過關後,把兇手逮捕送北京審理,製造中國共產黨政府對臺灣具有司法管轄權的國際假象。沒想到弄巧成拙,演變成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真的是天佑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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