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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不是無業遊民 創作者要工會、要保障

2009/11/0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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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創作者職業工會籌備會」提出創作者的訴求:開放創作者職業工會、納入職業保險體系
  要求文建會、勞委會、政府正視藝術者的存在!正視創作者的職業保險!
  正視發展文化藝術對台灣的重要性!

      10月31日「創作者職業工會」籌備會於華山文化園區,提出創作者的訴求:開放創作者職業工會、納入職業保險體系,並集合前往文建會遞交陳情書以及連署書。

    「藝術家根本不是個工作」,「 藝術家沒有一定雇主一定工時所以不該有工作保障」,「 藝術家無法認證」這些雪球一般滾來的懼怕,不是沒有解決之道!

    放眼世界,德國在1983年即已開辦「藝術家保險」,對於「 藝術家」的專業身份不僅找得出認定方式,其保險保括有:退休金、 職災、健保甚至眷屬可以依附加保,保費僅是收入比例的7%比一般 的保費還要便宜;甚至各地皆有「職業藝術家聯盟」 來為藝術家提供展出空間、法律顧問、交流平台、藝術家福利  而德國在2 007年統計文創中的核心人口—創作者已達近百萬, 這種蓬勃的創作人才的成長,來自於德國政府長遠有效的文化施政, 更是來自於所有德國人民對於「創作者」「藝術家」 這種專業的認知與支持。

       2009年的今天,大家都在說文創, 我們的消費者願意買上萬的門票去支持「太陽馬戲團」;,那麼台灣呢?馬政府叫著要當文化大國,要大賣文創,卻任由創意源頭的「 創作者」自生自滅,處於毫無工作條件與保障的狀況! 在經濟發展裡,我們說「投資環境」,說「競爭力」, 比較起在別的國家當「藝術家」所擁有的工作保障與文化施政條件, 誰會選擇在台灣當「藝術家」﹖ 而我們的觀眾也只好去消費別國的文化藝術成果與創意結晶!

      文建會長期在它的工作職責上休假,永遠不開張, 逼得創作者只有前去闖空門,甚至竄往勞委會,往行政院, 甚至往總統府去陳情:正視我們的存在!正視我們的職業保險! 正視發展文化藝術對台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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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素 (未驗證) ・ 2009/11/05 09:14

支持藝術家...支持創作者.台灣很多的藝術創意者被官僚體系害得比遊民還不如.比乞丐還沒尊嚴

落山風 (未驗證) ・ 2009/11/05 12:35

[開大路給人民走」、保護人民是政府的職責; 什麼事都要人民出來抗爭政府才會去做,我不知道要這個「政府」幹什麼? 真是無能到如此田地,哀哉! 公務員「起床了」醒過來吧!

無業遊民 (未驗證) ・ 2009/11/06 02:14

親愛的藝術家,爭取自身的權益即可,請不要踐踏別人(無業遊民)來自抬身價

無業遊民 (未驗證) ・ 2009/11/06 02:15

親愛的藝術家,爭取自身的權益即可,請不要踐踏別人(無業遊民)來自抬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