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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普遍性的商品品質標示制度

2017/12/1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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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最近一次公視主題之夜節目,探討臺商在中國闖蕩的問題。其中有一位研發自拍機器人的臺商提到,為了避免產品被仿冒,他乾脆主動去找山寨合作。也就是去山寨市場找最便宜的零件,儘量壓低成本,讓仿冒變得划不來。只是這樣惡性競爭的結果,必然導致產品品質愈來愈低落。

要打破這種Race to the Bottom的惡性循環,唯有建立商品品質標示制度,讓消費者分辨得出哪一種是好產品,這樣,追求高品質的生產者才會有生存的空間。臺灣現在已經有一些片段式的品質認證制度,但還沒有普遍性的品質檢驗分級制度。假設,我們在買水果時,除了有機農產品標示外,同時還看得到水果甜度的標示,消費者不是就有更多的選擇資訊?電子產品也一樣,如果政府要求標示主要零件的產地和品質等級,品質優良的產品就可以賣比較合理的價格。這樣應該可以引導市場走向良性競爭,脫離代工產業低薪和過勞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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