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培訓
我國似乎沒有一套完整的公務人力在職進修培訓制度。這一方面,軍中好像作得比較好。軍官升遷,要有學歷和經歷。例如,連長要晉陞營長前,必須先進高級班進修,取得「學歷」。還要在旅部以上單位擔任幕僚,取得「經歷」。同樣地,營長想要升旅長,先要去上參大,還要有旅部以上單位的幕僚工作經驗。想要掛星星,得先去將官班進修。
我們的公務人力,除了法務、警政、人事、主計單位外,中央與地方間,以及同層級不同單位間,普遍缺乏縱向和橫向的人員輪調交流歷練。也沒有普遍性的在職訓練制度。
新加坡的文官,就有暫調至其他部會歷練一段期間,再返回原單位的制度。我國同樣是中央單位,職級和待遇制度卻可能不一樣,構成人事交流很大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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