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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條例擬開放四人以下強制投保中小企業勞工有保障

2009/05/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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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為了解決四人以下企業勞工「勞保孤兒」問題,勞委會研擬開放將四人以下企業規劃進入勞保強制納保範圍。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一旦勞保條例修正通過,中小企業上班族將可減輕勞保費負擔,更享有勞保年金的保障。

 

    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五人以上事業單位雇主,必須幫勞工投保勞保,每月由雇主負擔七成勞保保費、勞工負擔兩成保費,另外一成保費由政府負擔。至於受僱於四人以下企業的上班族,據估計高達61萬人,不過,仍有將近30萬名上班族在職業工會投保,甚至是沒有投保勞保。

     

    林由敏表示,不少受僱於四人以下企業的上班族,因為法令未強制規定雇主納保,使得這群上班族自行到職業工會加保,甚至是沒有投保勞保,成為「勞保孤兒」,無法享受勞保各項保障。

  

    假設勞工自行在職業工會加保,每月需自行負擔六成的勞保保費,比起在公司由雇主加保,保費多了四成之多。一旦勞工保險條例開放四人以下事業單位強制納保,這群以往在職業工會投保的上班族,回歸企業投保,上班族可望減輕勞保保費負擔。

  

    林由敏分析,擴大納保範圍後,這群上班族將可享有勞保各項給付,尤其是勞保年金新制,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未來上班族年滿60歲、勞保年資滿15年可請領勞保年金。至於老年年金給付,依照下列方式擇優發給: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0.775%計算,並加計新臺幣3,000元;或是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1.55%計算。勞保局會計算何者較優,上班族不需選擇,一般來說,投保年資高的上班族,選擇1.55%所得替代率最有利。

                             

除了這筆勞保退休金之外,另外加上勞退新制的退休金,將擁有兩筆月退俸, 以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為例,工作30年、雇主每月提繳薪資6%到勞工個人帳戶,假設勞退基金投資報酬率達6%、每年加薪3%計算,退休後,所得替代率有26%。如果加上勞保年金,30年的投保年資可獲得46.5%的所得替代率,勞保、勞退兩筆月退俸合計將有72.5%的所得替代率,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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