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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謔、騷擾、殘害動物的節目 要給下一代什麼樣的教育?

2009/05/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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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前言:打開電視,旅遊節目主持人殺蛇、取膽、抓山豬、還在餐桌上分食活生生的章魚。可憐章魚痛苦扭動身軀,惹得一旁帥哥美女笑得好開心。實在看不下去的人,轉台美食節目,結果畫面中火燒蚯蚓、活剝蛇皮...。

還有剛被腰斬的琵琶魚,主持人拿著圓睜雙眼、還在抽動的魚頭對準鏡頭,笑著展示魚那垂死前無言的控訴...。

無時無刻,打開電視,這種以虐待、騷擾動物為樂的節目,連打馬賽克都省了,直接送到你家客廳。畫面中的動物說不出自己的苦、只見帥哥美女玩得好開心,久而久之觀眾也混然不覺,接受了這種虐待動物式的娛樂。試問,看這種節目長大的孩子該如何學習與動物相處?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立委田秋堇、鄭麗文、朱鳳芝、王幸男今(30)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加速修「廣電三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

三法中同時增列「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傷害動物及其他違反動物自然習性之利用行為。但新聞節目為公益所必要者,不在此限」。期待透過修法,做出改變。

新聞來源:環境報導部落格。更多環境新聞請參考http://shuchuan7.blogspot.com/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9.4.30】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人與動物的關係不簡單,該如何對待動物要有一個規範。研究會從去年2月到今年4月,側錄全台97家無線、衛星廣播電視所製播的204個節目,發現綜藝、美食或旅遊節目,常以騷擾、戲謔、殘害、 活宰動物為樂。

其中八大、三立電視台最多,兩家電視一年內共製播13個性質類似的節目,內容約可歸納為6類:以騷擾、戲謔動物為樂;以殘忍、暴力方式宰殺動物;生吃活吞野生動物;違反動物自然習性;違反法令且傳播錯誤保育知識。

這是生命教育的問題

鄭麗文說,有些國家已將閱聽分級,血腥、暴力畫面都會特別處理。而台灣有些媒體反而特意用這些情節,主持人用誇張的手法,不惜犧牲動物權益以搏取收視率,「實在很不可取」。

鄭麗文表示,所有這些騷擾、戲謔、殘害、違反動物習性的行為,將誤導青少年對生命缺乏同理心。有些人把虐待動物行為放上網路還自鳴得意,這些都應立法管制,「尊重別人要從尊重動物生命開始。」

田秋堇說,為什麼我們要關心動物?因為牠不會講話,「如果你對不會講話的動物有同理心,你對人就會有同理心。」

她曾看過一份資料,紀錄如何把一個人訓練成刑求者,剛開始那人旁觀時覺得不忍、接下來漸漸麻木、然後就加入刑求行列。殘謔動物的節目不只是節目而已,「這是生命教育的問題」。

台灣不是野蠻國家

朱鳳芝表示,「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殘謔動物的節目對小孩影響很大,一定要立法規範,台灣不是野蠻國家。最起碼要讓孩子不會看到這些,而是看到喜悅的、快樂的、健康的節目。

王幸男說,除了修法,還應該行文給電視台,這種節目不只要用馬賽克,而是連播都不應播。他表示,在廣電三法尚未完成三讀前,將要求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文給媒體改正。

教育,廣播電視責任重大

研究會指出,許多研究報告、新聞事件證實虐待動物與社會暴力行為有高度關連,尤其兒童青少年期的虐待動物行為,往往與對人的暴力有關。虐待動物的節目傳達的訊息很清楚,就是「鄙視動物、忽視動物痛苦」,青少年模仿後又擴大到對人的暴力。

富邦文教基金會2003年調查,台灣有24.4%孩子每晚看電視,電視佔掉兒童休閒時間的一半。田秋堇說,「廣播電視責任重大」。不用擔心沒這些暴力收視率就會低,多做一些與自然和諧、環境友善的節目,一樣能打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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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 (未驗證) ・ 2009/05/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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