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上班一年領不到薪水的處境嗎?
亞特精密機械(股)公司
於民國91年起公司因經營不善,公司跳票,
自民國97年起陸續積欠員工薪資至今長達一年。
公司同時積欠員工6%退休金、
勞健保費、資遣費。
面對老闆持續違法
且待越久欠越多之下,
不少員工投訴無門只好自己走人。
領不到薪水
老闆說:向親戚朋友借
問何時發薪
老闆說:去問上帝
老闆侵用公款不付健保
勞工要自己去健保局開卡
對抗惡老闆,員工自救
縣府只罰六萬,不痛不癢
員工卻要跳樓了。
你可以笑我們是「蠢勞工」,但我們真不知道,勞基法,原來沒有用!
亞特精密機械(股)公司(董事長李鑒賢,公司地址:臺北縣蘆洲市中山一路293號12樓之1,工廠地址:臺北縣蘆洲市中山一路339巷口),成立於民國67年,主要生產放電加工機、線切割機,員工近60人,平均年資為15-20年。於民國91年起公司因經營不善、投資錯誤,公司跳票,自民國97年起陸續積欠員工薪資至今長達一年。公司同時積欠員工6%退休金、勞健保費、資遣費。面對老闆持續違法且待越久欠越多之下,不少員工投訴無門只好自己走人。
資方經營不善,卻由勞工承擔惡果。除了這份工作和死薪水,我們ㄧ無所有。領不到薪水,整個家庭無以為繼,妻兒的生活費、小孩學費都成問題。我們多次向老闆討工資,說小孩要繳學費了,老闆回說「去向親戚朋友借」。我們問老闆說何時才會發薪水,老闆叫我們「去問上帝」。老闆不是沒有錢,只是看他心情好不好、要不要發。每次有同事急著用錢,還得像乞丐ㄧ樣去求老闆、寫張借據之後,再看老闆臉色,拿到本來屬於我們的ㄧ點點工資。
在我們身上最多的是借據、信貸等各種借貸單。親朋好友鄰居已經都不願再借我們,看到我們就跑。我們一名同事,老婆是身障人士,兒子才10歲,從領不到工資那天起,兒子只好寄養在妹妹家中。
離職怕討不回工資,不離職卻越欠越多。我們問老闆何時有錢還、或者何時辦理歇業,老闆總說有300萬貨款要進來了,叫我們幫他繼續出貨。不然就說「有金主要來接,大家不要鬧,免得金主不接」、「等和金主協議好,就會辦歇業,大家再等等」。
我們忍無可忍找上台北縣政府,縣府開罰了六萬元。我們問官員能否請政府代位求償。官員說最好是資方主動關廠歇業資遣,因為政府認定相當困難。政府官員還說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也只能發六個月工資,我們其他的血汗錢全都泡湯。
我們實在不能等了,我們與家屬,懇請工會朋友、社會各界聲援我們,於98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30至行政院勞委會陳情,我們請政府出面執法,給我們弱勢勞工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亞特員工自救會訴求:
ㄧ、【積欠工資、代位求償】:不論資方是否歇業,政府主動代位求償。
二、【勞工債權、優先清償】:資方設定抵押或擔保品,確保勞工債權清償。
三、【制裁雇主、限制出境】:雇主嚴重違法,立即限制出境。
四、【紓困勞工、度過難關】:政府無條件紓困勞工,解決生活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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