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取你的狗命

2015/04/20 22:12
3,775次瀏覽 ・ 2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流傳在網路上的一則笑話

一天晚上,某富翁正在遛狗,一個殺手從草叢裡竄出來,砰砰兩槍把狗打死了。

富翁大怒:你為何無故殺害我的狗?

殺手冷笑一聲:有人花500萬,讓我取了你的狗命!

富翁聽完眼中泛淚看著殺手,激動地握住他的手:

你的國文老師是誰?我要包個大紅包給他

 

反思:

老師誤人子弟 卻救人一命

 

動物保護法
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 2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刑法
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誤人子弟
教師罰則:無法無天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