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確立助教與校方雇傭關係 公立大學勞權判定困難
【政大之聲記者黃楚云、黃鈞浩、趙安平、翁敏柔的專題報導】去年開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和世新大學勞動權益小組積極爭取學生助理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等勞動權益,經過長期爭權行動,世新大學和台灣各大私立學校終於認可校方與學生助理間的勞雇關係,從今年八月一號起,將大學自治下不在勞基法編制內的人員全面納入勞工保險,依勞動基準法給予應有的基本權益,世新大學並在十一月初公開聲明此事;目前為止,行政院國科會專任助理、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助理等已確定有納入勞保。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表示,國科會兼任助理和各大公立學校的學生助理仍未被納入勞保,高教工會除了持續向勞動部反應外,也採取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學校採用非強制納保方式,被動等待學生自行爭取,胡清雅說:「強制要納勞保的大概只有世新大學,不過世新大學現在只有勞保,還沒有健保。」,世新大學勞權小組成員高詩雯也說:「他們有說會幫我們保勞退金,所以會從薪資的部分扣一些自付額,勞保跟勞退金的部分都確定有了,但健保的部分學校都沒有回應,其實依法雇主應該要幫他的雇員納入健保局。」隨著愈來愈多學生的關注,各大專院校也呼籲教育部作出回應,教育部因而研擬大專院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草案。
然而,這項草案卻決議,讓各大學自行判定助理是否為勞雇關係,面對教育部的處理,胡清雅說:「他想要把學生兼任助理再分成兩類,一類是學習的,一類是勞動的。」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成員林奕志強調:「一種是學習,那他不應該是勞動,那理論上來講他就該回歸到學習而不是強迫的,不應該有工讀時數表,不應該要有工時的規定。」對此,台灣大學工會副會長也表示:「把學生助理工作當做一種畢業門檻的心態在撰寫這個草案,然後對於學生助理的勞保健保,或者是其他的工時工資等權益的保障卻是非常忽視!」他們都認為,教育部和各大專院校不該互踢皮球、逃避責任,應積極採取全面納保,而非留下模糊地帶。
學生兼任助理是屬於勞動性或學習性的認定問題,政治大學助教盧安邦說:「學生一直把TA RA當作是學習,學校老師說是學習的一環,所以我們不會用雇傭關係來看待它,自然不會聯想到勞保跟勞退。」世新大學法律系助教馬啟峰也表示:「在目前的制度下,助教比較像是一個小老師的感覺,畢竟一個月領5000跟國外助教拿那麼高薪水相比,做的事情當然不一樣。」他們認為,學生助理選擇學習的教授影響勞雇關係的認定,若是教授不以勞工關係看待助教,而是給予學習輔導,則助理性質偏向學習;反之則偏向勞工。
除了學習或勞動性質認定,部分學生助理質疑勞保還會造成其他問題,政大法律系助教艾鶴軒認為助教薪資因工時不多而普遍不高,學生助理納勞保可能造成低薪高保、學校刪減助教人數來投保等問題,他說:「為了補足資金缺口,卻讓三個人沒有辦法做助教,這樣就總體而言,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結果!」林奕志回應:「如果說公立大學可以為了成本考量違法,那麼我們怎麼有資格去要求私人企業合法經營呢?」為此,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和勞動部應積極處理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助理勞雇關係認定問題,並針對勞健保、勞退金,以及薪資發放、超時工作等狀況進行改善。然而,校內助教則普遍認為,這些要求可能剝奪現有權益,如何在確保學校教學資源預算及學生助理人數不遭刪減的前提下,達到學生助理全面納保,仍是各大部門須協商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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