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舍超時工讀未加薪 政大監督機制疑疏漏
【政大之聲記者/張皓彥、林昱廷、林倢羽、張普熏專題報導】政治大學光舍餐廳十四位離職工讀生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光舍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加班費。自從去年十一月工讀生集體向台北市勞動檢查處檢舉後,五個月以來,勞檢處與校方調查進度緩慢,導致糾紛愈演愈烈,學生決定藉記者會直接爭取權益,偕同政大種子社與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向大眾說明事件內容,並要求光舍提供工讀生打卡紀錄作為證據,追討光舍積欠薪資。
當時工讀生向勞檢處告發光舍多項薪資規定,已經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四與二十六條,工讀生陳姓學生指出:「加班沒有加班費,扣薪超過標準,然後也沒有勞健保,休息時間沒有滿半小時。」勞檢處雖然到光舍進行檢查,卻因為沒有具體證據,無法裁定違法事實,受害學生只好另尋管道。除了尋求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的幫助,也透過學校與光舍溝通取得打卡紀錄,然而調查進展緩慢,陳姓學生說:「總務處有幫我們去跟光舍要我們全部的打卡紀錄,但是我覺得總務處對光舍施壓似乎不太夠,所以光舍也一直不願意交出打卡紀錄。」光舍經理劉家良反駁學生說詞,認為光舍並沒有違反勞基法,他說:「我們餐廳是自認是我們一切是依法做處理,都是按照學校的契約跟規定在走,那學校需要甚麼東西我們都是有提供。」對於學生索取打卡紀錄的要求,劉家良解釋,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學生必須提出委託書才能提供打卡紀錄。
光舍餐廳與工讀生薪資糾紛五個月來僵持不下,陳姓學生表示,校方一直處於被動狀態,並未積極處理,他說:「一開始是覺得這是我們自己的事情,所以學校不願意插手,是到我們後來一起去跟學校要求,學校才開始幫我們處理這件事情。」對此,負責管理校內廠商的總務處事務組長蕭翰園回應,勞資糾紛由勞檢處負責,並不屬於學校職責範圍。他說:「學校對廠管最主要是管他有沒有按時交租金,然後他提供的餐飲服務是不是合乎規定。他跟他自己員工的那一塊,學校其實沒有直接的權力可以管的。」
對於校方的說法,種子社副社長任君翔認為如果校內廠商發生違法事件,學校應該負起監督責任,不能以外包當作逃避的藉口,她表示:「學校就是以外包為理由,想要推卸責任的態度,我個人是覺得非常不應該的。」
目前光舍與工讀生糾紛尚未解決,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自救,透過媒體向光舍施壓以公開打卡紀錄。中華民國勞動法權益維護促進會李先生認為,學生大多不熟悉相關法令,對於自身權益缺乏基本認知:「有些時候老闆說什麼他就做什麼,那等到勞資爭議發生往往是,你想要爭議你想要求償,也求償無門。」他建議若遇到勞資糾紛,學生需要主動了解勞動基準法內容,經由社會團體搭起溝通橋樑,檢視工讀環境,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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