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在台淪人球 無戶籍國民要國家歸還另一半身分
21(今)日,華僑日上午,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帶領在台華僑於立法院大門口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修正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單一國籍的「無戶籍國民」僑民,入境台灣無需簽證,與修正入出國移民法第九條,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合法連續停留五年者即可申請居留証,並呼籲政府不該差別對待僑民。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秘書莊惠玲表示:華僑在台領有護照必須賦稅,卻沒有健保與社會福利入台竟需要簽證,明明是台灣國民;卻跟外國人一樣,在台最多停留六個月;逾期反會遭自己的國家遣返出境,遇到問題常被淪為人球,求救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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