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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章的稿費問題

2008/05/25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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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廖之綺導覽】部落格的興起,是因部落客可隨意的發表自身意見,讀者也可以免費的閱讀有用的資訊,參考不同於平面、電子媒體的思考模式。但隨著部落格愈受大眾矚目,其幕後重要人物的部落客的名聲,也如同名人般在網路上流傳。

許多部落客文章也逐漸受到平面媒體的注意。平面媒體發現部落客的好文,進而要求再次刊登在報章雜誌上,一方是名字再次曝光,另一方則是希望用新的文章吸引平面媒體的閱讀者閱讀購買。原本應該是雙方之間各有互利的交易行為。但在此之間,卻發生了部落客寫手的稿費問題,在網路間議論起來。

平面媒體刊登文章理當支付稿費給其寫手,稿費的計算也應以一般行情為底,再適寫手名氣及能力往上加值,但這原則似乎無法放在平面媒體與部落客寫手之間。

平面媒體的「一稿不二投」和「一稿不二登」原則,影響至部落客的稿費,由於部落客的文章已在網路發表,而平面媒體則認為因文章已曝光,當然不能以正常價碼來給稿費。

部落客米果在切身之痛下,發表自己所感,嘆網路文章的悲哀與他對此的立場,她認為在網路發表過的文章,換至平面媒體時,就如同二手貨般。而因一開始在網路上發表可免費閱讀,所以就有一種「免費被閱讀的宿命」,必須一路免費或廉價下去,甚至被要求「重寫一遍」。米果對網路文章的宿命,表達她的想法:

最近我又有了新的思考邏輯,而且面對平面媒體編輯,膽子已經比較大了,我會跟他們說,在部落格寫文章,純粹是因為「爽」,讀者恰好看到,是因為「緣分」,如果你們要刊登,因為文章所有權是我的,而你們也跟讀者收錢,有獲利,等於你們拿了我的財產去轉賣,雖然只有一次刊載權,還是必須按照規定付錢。不能因為這些文章在我部落格是免費閱讀的,就必須一直免費下去。

此繼帶有批判又感嘆的文章在部落客間流傳,也不少有相同遭遇的部落客相繼呼應。部落客傅瑞德更探討現今「一稿不二投」、「一稿不二登」和「一稿不二賣」的觀念的轉變,他認為「一稿不二投」是印刷媒體時代的觀念,更是作者的基本道德;但網路內容易複製,更經常看見重新排版組合的文章,況且網路的版權模糊地帶多,把「一稿不兩投」解釋成「一稿不兩登」似乎不符合現今網路時代。

在印刷媒體時代,也許「一稿不兩投」跟「一稿不兩登」可以畫上等號,但現在是不一定的(然而「不兩賣」的基本美德還是不變);只要雙方在版權和報酬方面有共識、內容的呈現方式略加變化、媒體本身根據自己的調性加以彙整,其實重複刊登並不見得會影響閱讀。

除了探討此問題外,傅瑞德更替部落客寫手發聲,把這些交易行為,回歸到人與人的尊重:

也許你(某些媒體或窗口)理直氣壯、認為這是文章如何如何之後值得的價碼,甚至這裡可以暫時假設你是對的;可是你忘了一件事:這不是與人交陪的方式。講得直接一點,如果你不尊重我,即使我的文章真的一文不值,我跟你還有什麼合作好談?

而知名的部落客酪梨壽司在閱讀米果的文章後,也有所感觸,但也了解讀者在閱讀網路免費文章後,很難再消費平面媒體,這也看出平面媒體在利益考量下的難為。但酪梨壽司也不免替心中的怨恨出氣:

那些動不動就批評部落客「死要錢,太商業化」、「背棄部落格無私分享精神」的人,最好都不靠自己的專長賺錢、最好都不用上班為五斗米折腰,最好是無私到願意將每個月薪水都掏出來分給網友實踐共產主義,否則哪有資格囉唆別人不夠清高脫俗有靈氣?

此議題也延燒到馬來西亞的部落客黃德峻,他提出許多平面媒體的高傲態度的問題:

平面媒體總是認為自己是最厲害的。他們認為當他們讓你出現在報紙或雜誌裏,你應該感到榮幸。曾經遇過一些記者和我邀文,我問說可不可以用blog裏的文章,他們欣然答應。我給了他們在blog裏貼出的一些文章,可是卻被要求重寫,重寫後又不滿意。而且這樣做是沒有酬勞的。曾經有一位元記者很突兀地告訴我說,我上報紙就應該高興,不要斤斤計較那麼多。

而部落客迴紋針在其文章「部落客新價值?」中提出平面媒體對部落客的應有態度:

傳統媒體如果真的想藉助這些人的力量來達到行銷的目的,就要拿出合理的行銷預算與資源來。

而此議題的探討,站在部落客的立場,更可用作家陳映真在「在粗糙裡看見美麗的可能」一文中的一段說明:「跟今天一樣,媒體需要令人著迷的作家,來促銷媒體。媒體賣得多,廣告價值高,作家的稿費也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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