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關心社會福利議題後,一個保險界的朋友很認真地跟我相談二代全民健康保險制度設計。根據立法委員審查法案的會議記錄(註1),當時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指稱衛生署係依據行政院二代健保規劃小組耗費數年製成的「9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報告」作成「全民健康保險修正法草案」。
有趣的是,儘管精算報告摘要早以模擬未來5年的報告指明「增加保險費收入」和「減少保險成本」方案的併行,才能有效彌補當時的財務缺口,二代健保修正案卻只見保險費基的擴大,不見減少保險成本的減少支出(註2)。簡單地說,減少保險成本會變相地增加就醫者的財務負擔,一不小心會影響民眾就醫的公平性,接著讓立法委員流失選票。於是我們眼睜睜地看著二代健保法對勤奮賺錢的上班族和企業主提增課稅,卻難以感受到肩上健保負債的重擔難以減輕。
2013年1月1日上路的二代健保,全面提升「補充保險費」,不僅要求雇主實報實銷、補足給付薪資總額,更增列了6項課稅項目,包括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和租金收入(註3)。簡單來說,任何人有上述本業以外的收入者,都要給付2% 補充保費(註4)。也就是說,勤奮一點、願意多付出多收獲的國民反而要支付更多稅金。於是聰明一點的企業主和上班族都將薪資所得遺留國外,從國外匯回來的款項形同海外資金優惠多多;真正被課到稅的,反而是資源稀少、老老實實賺錢養家活口的藍領家族。
補充保費的課增,不僅欠缺保費連結收入的正當性基礎,也提供負面誘因讓大家拒絕勤奮拼經濟。當然,健康保險真正幫助到許多需要的人,但當政府只停留在單方給付、不加以紓解困難時,全民健康保險的財務虧損只能停留在虧損的狀態。保險的本意是要分攤風險,但當風險已經超出團體成員的負荷時,如果不調整制度運行的方針,全體成員將一同走向毀滅。
黑暗過後黎明來臨的曙光,只有在行政機關立定志向減少保險成本的同時,擴大費基吸取資金的作為,才能真正解決全民保險財務收入與支出的結構性失衡。至於如何減少健保成本又維持醫療品質,我們必須釐清真正需要照顧的族群,透過全面性的醫病關係檢討,釐清疾病的本質、接受照護和資源救助的困難度,確實面對逐一調整。
在那之前,身為公民的我們只能監督監督再監督,確保事情走向如我們所願。
(註1)相關會議記錄查閱「立法院法律系統」,立法院公報第99期第6卷委員會記錄,頁56,會議日期:98年12月28日。
(註2)9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報告,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Attach_17004_1_Attach_8225_1_94年精算報告.pdf,頁IV。
(註3)沈玉芬,一次看懂二代健保,現代保險健康雜誌第85期,2012年8月31日,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15618。
(註4)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中央健康保險局電子報第214期,2012年3月15日,http://www.nhi.gov.tw/epaper/ItemDetail.aspx?DataID=2862&IsWebData=0&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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