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台東杉原海岸──揭發美麗灣渡假村違法開發 檢舉連署聲明
做為台灣最後一塊淨土的花東地區,其最受國人珍愛的正是它可媲美希臘蔚藍海岸和東南亞熱帶海岸的海岸景觀。台東的東海岸景觀,最美麗、最精采的區段,正是著名的半月形海灣──都蘭灣,從東海岸風景管理處在都蘭灣海岸幾乎每隔1公里即設有一處風影遊憩點,遊憩景點密度之高冠於全台海岸可見一般。而位在都蘭灣半月形海灣中心點的,即是馳名中外的杉原海水浴場。
搶救台東杉原海岸
──揭發美麗灣渡假村違法開發
檢舉連署聲明
海岸是台灣最美麗的地形影觀,也是最珍貴、最脆弱的生態環境,它是大自然花了一億多年才打造出的偉大工程──台灣島自海底浮現以至形塑出各種奇特地形影觀──的一部份。
做為台灣最後一塊淨土的花東地區,其最受國人珍愛的正是它可媲美希臘蔚藍海岸和東南亞熱帶海岸的海岸景觀。台東的東海岸景觀,最美麗、最精采的區段,正是著名的半月形海灣──都蘭灣,從東海岸風景管理處在都蘭灣海岸幾乎每隔1公里即設有一處風影遊憩點,遊憩景點密度之高冠於全台海岸可見一般。而位在都蘭灣半月形海灣中心點的,即是馳名中外的杉原海水浴場。
(圖)台東東海岸著名的半月形海灣杉原海岸,是由沙灘、珊瑚礁構成
的美麗海灣,清澈的水質、美麗的海岸線以及背後都蘭山的秀麗山容,早
已是馳名中外的世界級景觀。
杉原海岸,長久以來是北側漢人村落富山、郡界、新蘭和南側阿美族刺桐、伽路蘭、富岡部落的生活海域,也是卑南族南王部落(puyuma)的神話傳說(創始先祖兩兄弟建立男子會所及哥哥做大風箏救弟弟)的起源地,日據時期因日本杉原產業株式會社在此設立農場而俗稱杉原迄今。
杉原海水浴場,是都蘭灣唯一最大規模的沙灘,長一、二公里,面積廣達八、九公頃的細柔沙灘,淺緩不深的海床,清澈見底的水質,全年20℃以上的溫暖海水,南北兩側還有珍貴的珊瑚礁海岸,可浮潛、潛水觀看熱帶魚和珊瑚礁海底景觀,是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訂定在案的海岸教室。
杉原海岸還是一個動植物資源非常豐富的海岸生態環境。根據調查,有60科170屬211種植物分布其間,其中78種(37%)是台灣特有種,39種(18%)是台灣原生種,亦即有55%的植物是台灣本土植物;鳥類有11目29科56種,其中26種(佔出現物種的46%)為台灣特有亞種,屬於珍貴稀有的2級保育類物種,有鳳頭蒼鷹、灰面鷲、大冠鷲、畫眉、領角鴞及黃嘴角鴞等6種,屬於應予保育的3級保育類物種,有灰喉山椒鳥、紅尾伯勞和烏頭翁等3種;哺乳類有3目4科9種,其中刺鼠為台灣特有種,台灣灰鼩鼱為台灣特有亞種(兩者佔出現物種的22.2%);兩棲類有3目4科9種,其中盤古蟾蜍和面天樹蛙2種(佔出現物種的28.6%)為台灣特有種;爬虫類有1目5科9種,其中龜殼花為珍貴稀有的2級保育類物種,斯文豪氏攀蜥為台灣特有種;蝶類有5科23種,其中台灣小波紋蛇目蝶1種為台灣特有種;潮間帶生物有3門12目23科36種,均為常見潮間帶物種。
然而,告訴各位,杉原這個國人共有的美麗沙灘和海岸景觀,如今已幾乎淪陷、即將消失了!原因是,現有正有一個超大型的BOT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正在做大規模的違法開發,已將整個沙灘吞噬了大半,殘餘的沙灘也正被其工程廢土和混凝土入侵破壞。
(圖)擁有世界級景觀的杉原海岸,因為財團的違法開發和粗暴施工,將
如果各位知道,這件BOT開發案,要在珍貴沙灘地形上做6公頃(佔全部杉原海灘的90%以上)的大面積開發,興建三期160間以上的五層樓渡假旅館以及25棟渡假別墅,這麼龐大的建築量體和開挖施工,竟然是在未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依法不可取得開發許可的情形下,公然違法動工一年以上,且已完成一期工程的全部五層樓硬體建築(第一期名義上是申請蓋80間渡假旅館,實際卻蓋了140間左右,以後二期可以想見有同樣的超蓋情形)。業者雖然在施工一年後提出環評審查,但截至目前並未通過環評審查。
如此大膽的違法開發和施工,告訴各位,居然未受到政府主管單位任何制止、開單告發、處罰或調查法辦,儼然台東地區是一個無政府狀態,財團可以一手遮天、為所欲為,公然將全民的公共海灘納為私人建築用地,以貪婪的超限開發將一座美麗的沙灘轉化為財團的五星級渡假村,準備進行長達五十年的長期牟利。從現場業者悍然將杉原海灘全部以圍籬封鎖,阻絕任何民眾親近海灘,亦可看出業者的霸道和私心。
至於業者其他諸多違法開發行為和破壞海岸生態環境的行為,請詳見下文所列重大違法事項,此處即不再贅述。
政府近年不斷呼應聯合國的永續宣言,成立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投入大量經費做國家永續政策的規畫、研究和執行,然而同時間卻又以BOT開發案將國家的永續自然資源,如東海岸的杉原海灣,授予財團做違反永續利用、破壞海岸生態的開發,這真是當前最大的永續諷刺和永續惡作劇。
眼見東海岸一個絕無僅有的美麗海岸,即將消失淪陷,情勢亟亟可危,台灣環保聯盟祈請各環保團體一起連署此份檢舉函,先透過司法和行政手段遏止財團繼續違法施工下去,並將包庇財團違法開發的不法官員?之以法。後續我們將陸續推出一系列控訴和搶救行動,希望能及時挽救東海岸這一珍貴的沙灘和海岸景觀,免於破壞殆盡時,一切為時已晚,無可挽回。
祈請各環保團體持續關注和支援搶救杉原海岸的行動,為我們的子孫保住這個全球獨一無二的美麗海岸。
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重大違法事項
一、 未做環評審查,卻已動工逾一年,且已完成第一期工程的全部五層樓主體建築,公然違反環評法須環評審查通過才能取得開發許可的規定;事後一年雖提出環評審查,但截至目前亦未通環評審查,卻繼續違法施工下去,此開發案是澈澈底底的藐視法令,完全違法的開發行為。
二、 業者申請第一期工程開發面積為1公頃,實際卻逾越開發了5~6公頃
三、 業者簽約時(93.12.14)核定的投資計畫僅有渡假旅館80間,並無第二期渡假別墅25間及第三期渡假旅館80間,95年12月始提出變更投資計畫,依法須重做環評卻未做
四、 業者簽約時核定的投資計畫,建蔽率為6.5%,容積率為19.8%
──95年12月變更投資計畫,建蔽率增至10%,容積率增至27.6%
──95年9月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進一步將建蔽率擴增為19.69%,容積率擴增為48.54%
五、 依環評法,環評審查未過無法取得開發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美麗灣渡假村明顯為違法開發,縣府如已核發開發許可及建築執照,屬嚴重違法失職
六、 美麗渡假村既屬違法開發,其建築全屬違建,全應依法拆除
七、 依現場勘察,杉原海灘被美麗灣渡假村之大量工程廢土及混凝土入侵及堆置,係明顯破壞海岸生態之行為
八、 杉原海水浴場為國家之公共財,業者全面以圍籬封鎖,阻絕民眾進入,明顯侵害民眾利用公共海灘之權益
九、 業者大面積開挖整地,並將大量工程廢土堆置沙灘上,未見任何防止土壤沖刷之措施,於防污措施上明顯疏失
十、 業者第一期施工逾一年,開發區綠覆率應回復95%以上,現場卻未見任何綠覆措施,工地大面積裸露,其可能產生之土壤沖刷、污水及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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