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
台北縣在經過四十年爭取後,終於可望升格成為第一個準直轄市。但是,台北縣的社區中究竟還存在多少個「法外之地」呢?
這些地方,主權不屬於社區居民,不屬於政府,也不屬於人民。
當縣政府在積極籌劃升格台北縣成為一個準直轄市時,高官們應該要先動動腦筋,想想如何重新規劃整治這些「法外之地」。
這塊普通人不敢深入、不敢涉入,深怕一個眼神就招來怒罵與敵意的法外之地。
在台北,存在著一些「法外之地」,一般人敬而遠之,或只敢當個過客。
我稱這些地方為法外之地的原因是,這些地方的主權不在政府手上,也不在社區居民的手上。這兒有這兒的規矩,這些規矩是誰定的我並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要來這,就要守這邊的「法」。
在永和環河路附近,就有這麼一隅「法外之地」。人群、各式的攤販,賣伴唱帶的、賣香腸熱狗的、賣二手衣的,賣烤玉米的、賣大冬瓜的、賣進口舶來品的、賣破銅爛鐵的,賣吃的喝的玩的用的,五花八門,玲瑯滿目。
鐵絲網就這樣隔著當地的居民與這塊「法外之地」,無從探入,只能窺視。進去了,得守當地的法,不過問物品來源,不揭發不告訴,不討價還價,不東張西望,攝影機照相機關機不然就強制刪除檔案或洗帶。
當我看到立院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台北縣可望晉身為「準直轄市」的新聞時,我不經想到這些法外之地。當政府在編列提高的預算時,是否有想到這些城市邊緣的法外之地,社區的治安改善是否也在政府編列預算的考量之中?
當我走出門的時候,前面的一輛攤販貨車司機,就在我的眼前撒了一泡尿,我幾乎無可置信,對方卻只是凶狠地瞪了我一眼,彷彿是我犯了錯。社區的生活品質似乎因著週遭的市集以及介入的角頭勢力,每況愈下。當人民的素質與社區環境沒有辦法提升,整體生活水準下滑,那麼台北縣真的有資格成為一個「準用」或是「適用」的直轄市嗎?
我並不是反對傳統市集以及流動攤販,看著他們不管在炎熱或是雨水中辛苦叫賣的樣子,我也感受到他們的辛勞與努力。但是,政府似乎應該要有更好的配套規劃,讓社區的治安不因傳統市集而雜亂無章,讓社區居民可以享受在自己的社區裡面,假日也不必躲躲藏藏避開混亂的人群,而是大方自在地在河堤步道散步與呼吸。
人民生活水準與幸福應該是政府首要的民生課題吧!當生活在此的人民感到如此不安與煩躁,他又如何有自信地為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感到驕傲呢?
附註:由於我的拍攝帶被強迫洗帶,以上畫面是從未被洗到的30秒鐘挑選出來的,略顯闕漏,請多見諒。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