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威 致力推動「藝術生活化」
【記者劉于瑄、江珩榛/台中市報導】「唯有藝術才能讓城市偉大。」張博威鑑於國外行之有年的街頭表演風氣,加上國內表演藝術漸漸興起,於二○○三年帥先創立全國性的街頭藝人組織─「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為國內的街頭藝人們爭取表演空間、表演權益。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已經從事街頭藝人十年,曾經是台灣旅遊系列書籍的總編輯和FM中廣流行網旅遊節目的主持人,放棄廣播、放棄寫旅遊書、放棄經營旅遊網站,在二○○二年完全投入街頭表演工作,因為阿威發現台灣的旅遊資源中,缺少國外盛行的街頭藝人元素。「我做旅遊市場,研究台灣旅遊,再去研究考察國外的,發現台灣欠缺這一塊。旅遊這麼多人做,那就給別人做。因為街頭藝術是一個沒有人做的事情,我便卡位成第一個建立起機制的。」
一九九六年台北市捷運開通後,仿英國倫敦率先辦理考街頭藝人許可證。二○○二年,當時阿威在中廣主持廣播節目,與搭檔王介安組成二重唱組合,在考取台北捷運公司的街頭藝人證照之後,每週日傍晚前往淡水捷運站演唱,「早期街頭表演都是靜態的,而我們除了音樂還加上主持互動,結果吸引大批圍觀人潮,遭到捷運站務人員的警告,把我們趕到另外一區,結果人群再度聚集,我們又被趕回原處。」阿威拿出合法表演辦法,甚至表態他們是廣播主持人,但仍被站長到處驅趕。這次經驗讓阿威覺得,街頭藝人是弱勢的族群,領了合法證照卻受到警員或場地管理人員的刁難,激發他要為這些人爭取生存的權益和空間,「坦白說在台灣,有選票才有影響力。只有組成一個人民團體,組成一個組織,這些政治人物、民意代表才會重視。不用協會的窗口來和政府、媒體對談,沒有力量,人家只會覺得你是個個體。」因此阿威著手成立街頭藝人發展協會。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從二○○二年底籌組,在二○○三年四月正式成立。明訂宗旨:為推動台灣之街頭藝術表演,傳承與發揚街頭藝人之特殊技藝,使台灣街頭藝術得以興盛,並登上國際觀光舞台。同年,阿威率團前往澳門藝穗節演出,回國後阿威向政府提案,企劃在台灣舉辦國際性的街頭藝人嘉年華會,藉由活動吸引觀光客。企劃成功於二○○四年在高雄愛河畔舉辦「國際街頭藝術大匯演活動」,當時,阿威便主張「藝術經濟」的概念,藉由街頭藝人「軟實力」力量帶動觀光景點與形象商圈的經濟成長。
成立街頭藝人發展協會時,最大的困難就是沒有經費,政府沒有提供任何補助。阿威說,當初社團登記的時候是全國性社團,屬於內政部文建會,申請補助時必須向文建會申請,但是中央文建會又將街頭藝人歸為地方自治,所以每次和文建會提案,要辦活動要請款,卻被以「街頭藝人是地方自治,要和地方要錢」駁回,面對如此情形,自嘲爹不疼娘不愛的阿威表示,文建會一直沒有街頭藝人政策是造成現在推動很大的阻礙。
阿威常常投書媒體,甚至總統府、中央政府、縣市首長信箱等,要求推動街頭藝人法規、開放公共表演場地,促使許多縣市政府開始著手舉辦街頭藝人甄選、讓街頭藝人加入許多活動的演出、把原本在室內舉辦的音樂會改為戶外舉辦。二○○四年,第一次辦街頭藝人全國性活動「全國十大傑出藝人選拔」,五場記者會沒有拿政府一毛錢,每一場活動都邀請官方出席,派文化局的人來觀摩。阿威說,「同時裡面也是街頭藝人的認證考試。」選一個開闊的地點,讓每組街頭藝人分配一個位置,街頭藝人在分配的位置持續演出,而民眾可以自由參觀,評審就在每組參加甄選的藝人前進行評分。阿威認為這種甄選的方法,才能真正看出哪些藝人有本事在街頭吸引民眾目光,除此之外,也可以藉此讓藝人彼此觀摩交流,切磋技藝。如今,這種街頭藝人甄選模式,已經被全台各地方政府採用為標準的街頭藝人甄選方式。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結合各類藝術工作者,包括:音樂、美術、舞蹈、雜耍、手工藝、傳統民俗技藝等等。「現在全國有很多的個人藝術工作室,甚至由社大去教、訓練技能,專業技藝只是街頭表演的基礎而已,真正重要的關鍵很多人不知道,在這個行業裡面沒人願意教,我教的是學會技藝後怎麼上街頭做街頭藝人,怎麼掌握街頭群眾的注意力。這塊才是重點,能不能活下去。」除了每年辦十大傑出藝人選拔之外,協會也針對街頭藝人定期辦教育辦研習,提升街頭藝人的水準,提供表演方式的建議與指導。
從成立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協助縣市政府建立街頭藝人認證制度,街頭藝人的處境比以前好很多,從十年前沒有官方認證的表演證照和表演環境,如今,連澎湖、金門都有,全國只剩下苗栗縣沒有街頭藝人政策,「但是,也真的該是檢討街頭藝人認證制度的時刻了。」對於目前台灣街頭藝人的發展現況,阿威還有兩個心願未達成,他高喊多年的「一張證照‧遊藝全台」街頭藝人證照全國統一認證計畫,以及街頭表演分級制度。
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在台中表演要有台中證照,高雄表演要有高雄證照。阿威批評「你在台北考駕照可不可以開到高雄?」他認為街頭藝人證照應該像駕照一樣,考上後全台適用。他提出像大學聯招的辦法,由各縣市舉辦聯招的方式,大家集結行政資源資金統一辦理,辦了就是通通承認,否則縣市政府各自為政,街頭藝人每到一個城市要考一次證照,不僅浪費行政資源,且勞民傷財。
其次,在限制大型公共空間表演場地之下,他認為街頭藝人的證照和表演場所應有所分級,比較重要的門面讓比較優秀的街頭藝人表演,優秀的程度可以吸引民眾程度和評選的方式來訂定。不同級數的場地,應有不同演出水準,避免表演者素質參差不齊造成反效果。他舉例,淡水街頭藝術表演只有四個位置,一、二十個人當天抽籤決定誰能表演,一次沒中、兩次沒中就不想去了,許多優秀的街頭表演就不會被看到,街頭藝人要在台灣繼續做下去甚至提升的話,分級制勢必要做。
政府目前以藝術無法評價而不接受分級制度提案。阿威未來最大的目標,提出各縣市派代表或是成立一個街頭藝術中心,由街頭藝術中心成立委員會,由這個委員會來訂定街頭考試規矩評審標準,委員會可以有很多人,每次考試派出其中數十位,大家輪流一起研擬,甚至未來作為分級鑑定的機構。阿威已向台北、台中、桃園、彰化、雲林政府建議,目前都還沒看到反應,阿威說,「要議會的審核,有完整的案提出來有可能編預算,除非有那個很勇敢的官員要做,不然可能又是遙遙無期。」
阿威平常假日在市民廣場表演,一個晚上可以有五千到一萬的收入,工作量必須看天候、看活動,偶爾也會接其他縣市的表演。然而推動活動沒經費時,阿威只好自己掏錢,賣車、賣房子,想辦法從生活開銷裡去節縮經費。老婆有時會念他管那麼多幹麼,但是阿威沒有想過要放棄。阿威也常獲邀至各地學校、就業博覽會演講,讓台灣民眾更加認識街頭藝人,「街頭表演藝術對我來說是找到對國家社會的使命感,一個著力點。」從當年淡水的機遇到後來國家拚藝術觀光,阿威有生之年將繼續努力,致力於全台的街頭藝人推展運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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