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亦法?惡檢亦檢?刑男大律師節目與學者從法律時事談人權觀念
【記者周瑞雨/台北報導】惡法亦法?惡檢亦檢?文林苑王家遭強制拆屋,各界批判都市更新條例的合憲性,然而內政部近日表示,都更法需再檢討修法,但不是惡法;本週司改會公布檢察官當庭囂張嗆被告錄音帶,當檢察官變憤怒鳥,民眾只能挨打、衰當豬頭?都更法是不是惡法由誰公斷?政府應依惡法行政嗎?違法濫權的檢察官還能繼續執法嗎?本週日4月22日晚上6:00~7:00,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將邀請到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談本週新出爐的法律時事,深入淺出讓民眾對人權觀念有更清楚的認識!
吳景欽談文林苑案表示,很難想像一個國家的法律可以規定在某種情況下強迫民眾將所有權讓與私人,都市更新法中充滿了矛盾!都更目的是為了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而憲法二十三條中也提及人們各項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然而「公共利益」的界限何在?維護個人財產權的自由意志遇上所謂「公共利益」,是否都應該要犧牲?吳景欽與主持人TORO蔡在節目中將有精闢分析!
吳景欽提醒大家不要落入「多數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這樣的迷思,他舉了納粹時代當時德國國會以保護日耳曼人血統與所有德國人的存立為由,通過紐倫堡法案,不僅禁止猶太人與德國人通婚或發生性行為,更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成為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法律」基礎,也將所謂依法行政發揮到極致,卻也是最糟糕與最恐怖的例子。「多數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界定有其困難性,那麼如何確保少數人的人權呢?吳景欽也將提出建言。
本周司改會開記者會公布了一位檢察官在偵查庭內「大顯官威」、數落被害人,又對被告大放厥詞,訓斥他要「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又恐嚇被告,「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就是要和你車拚」、「我們法庭決鬥」等字眼。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檢察官應該是公正的執法者,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問案嗎?百姓應該逆來順受嗎?節目中也將告訴大家更多司法內幕,台灣的司法改革還需要大家一起來發聲監督,歡迎聽眾踴躍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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