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開庭錄音大公開 囂張跋扈全都錄?!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 「偵查不公開」本應該是保護告訴與被告當事人的權益,曾幾何時卻變相成為檢察官開庭的保護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四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在立法院召開追緝「囂張、跋扈」檢察官,「Angry Bird檢?!全民豬頭?!」記者會,揭發惡檢開庭時之囂張、跋扈錄音,供全民檢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表示,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動輒怒罵、羞辱被告,已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呼籲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秉持正人必先正己的決心,提出解決之道。
司改會新聞稿表示,此一個案不過是一個十分尋常的車禍擦撞案件,發生在2011年3月,由台北地檢署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被告遭指控:開車時擦過被告人之摩托車,導致被害人跌倒,造成被害人手臂受傷,而由於被告當下並沒有感覺到有擦撞到人,後來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案件最後就到了檢察官手裡。在關起大門的偵查庭內,檢察官撐起「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大顯官威」,非但隨口數落被害人,也對被告大放厥詞:一開始,就因被告沒有接到通知書、延誤一次開庭,訓斥他要「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又恐嚇被告,「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就是要和你車拚」、「我們法庭決鬥」…等等。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林永頌律師表示,一般百姓來到地檢署開庭都很緊張,而地檢署以「偵查不公開」為由關起門來開庭,開庭品質如何?法務部只要調閱開庭錄音就可以掌握,為何長期以來都沒有監督制衡機制,常有被告受到羞辱,只是一般百姓不懂法令不知如何申訴、檢舉而已。此案被告身心受創不甘被辱,依法申請開庭錄音,才揭發此惡行,向司改會投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表示,這件案例絕對不是個案,不知還有多少這樣的檢察官,躲在不公開的角落繼續殘害人民。而且依照法官法的規定,檢察官如果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案件有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案件當事人必須向檢察官所屬的法院或上級法院、律師公會、司改會提出陳情,才能向評鑑委員會提出。身為合法的申訴監督團體,呼籲法務部及台北市地檢署,針對長期以來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侵害人民權益,應該提出解決之道,保障人權。
今年元月九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揭牌典禮上,司法院長賴浩敏與法務部長曾勇夫為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揭牌時,才信誓旦旦宣誓,未來將加速淘汰不適任檢察官。針對這件檢察官遭指控開庭「囂張、跋扈」的惡行,法務部如何處理,特別引人注目,面對「Angry Bird檢?!」,別讓人民再受害當豬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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